必須這樣繳納嗎?
這個沒有統壹規定,既然地方政府有文件,就按地方政府的文件辦理,這部分是統籌使用了。
已經繳納的0.5%,是在2.5%的範圍內,還是範圍外呢?
是以內的,即妳交了0.5%以後,還剩余2%。計提比例2.5%是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實際可以超過,也可以不超過,只是超過部分要交所得稅,不能稅前扣除了。
準則規定,職工教育經費是“據實列支”。所謂"據實列支“就是按照實際發生的金額計入相關成本費用,從會計準則角度是允許的。這個問題是準則與稅法的差異,記賬按準則,納稅按稅法。不用太糾結。準則與稅法的差異不僅是職工教育經費,職工福利費也同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