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起草和審核相關文件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文秘事務、文電處理、信息整合、文件檔案、工作督查、辦公自動化、信訪、保密和稅務宣傳等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機關的財務;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2)人事教育科
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組織工作的管理制度;負責出國人員的審批;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幹部教育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評選表彰本系統和基層建設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⑶規劃和財務科
執行稅收籌劃、會計和統計制度;負責地方稅源的預測;負責地方各類稅收、基金和收費收入計劃的編制、分配、考核和分析,信息和數據的收集、統計和審核;負責組織稅收入庫;辦理地方稅收、基金、收費及其他票證的管理;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資金、財務、制服和固定資產管理;參與體系的內部審核。
(4)收款管理科
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加強稅收征管的具體措施;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和稅收征管資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稅收滯納金收入的管理;負責指導個體、私營、零散稅收的征管;負責遞延稅、壞賬稅和死欠稅的核銷,以及欠稅的管理和日常審計。
(5)稅務管理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地方稅收征管業務和征收管理;負責國務院和省級政府指定的基金和收費的征收和管理;根據稅收管理權限,制定具體征管辦法,處理稅收政策執行中的有關事項,指導企業財務管理;制定地方性稅收規範性文件;負責地方稅收執法的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辦理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復議。
㈥信息管理科
負責制定稅收信息化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資源的統壹管理,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支持;負責稅收管理中的數據管理、數據采集、處理分析和信息服務;參與地稅系統稅收征管軟件的開發和推廣;負責計算機設備的配置、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信息網絡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此外,根據有關文件規定,設置紀檢監察機構(紀檢組、監察室)、黨委和納稅服務部門(納稅服務中心)。
(1)紀檢組和監察室
負責監督本系統職業道德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制定和加強監督制約機制,查處違紀案件。
(2)黨委辦公室
做好全系統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實施黨員教育培訓計劃,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掌握入黨積極分子情況,指導所屬黨組織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編制黨員花名冊,抓好黨費收繳、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和年度黨員統計工作。
(3)納稅服務中心
負責落實省、市局關於納稅服務的指示和決定,完成省、市局統壹部署的相關工作;負責整體納稅服務的指導、組織、管理、協調和監督;負責納稅申報管理,辦理、審核和檢查稅務登記;接受、審核和出售發票;負責多元化申報方式的宣傳和實施,規範和實施上門直接申報、郵件申報、雙重委托申報和網上納稅申報的工作流程;負責受理、承辦和轉遞涉稅審批事項,主要包括延期納稅、變更、註銷稅務登記、停業復業、減免稅、企業財產損失、國產設備投資抵免和提取管理費、交通運輸業自行開業、代企業開具發票的資格認定等。負責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咨詢服務、維權服務和提醒服務,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稅法宣傳活動,促進公眾納稅;負責縣局外部網站的管理,提供稅務咨詢;負責市辦稅服務中心交辦事項和舉報電話的受理、轉送和回復;負責受理、轉辦和回復涉稅投訴舉報,接受意見和建議;負責納稅服務的調查;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