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綠化工程是指在風景名勝區、城市公共區域或者專用綠地、庭院種植樹木、花卉和地被植物,鋪設草坪,建設園、亭、橋、池、假山、石桌、長凳等園林綠化設施。第三條貴陽市園林綠化局(以下簡稱市園林綠化局)是我市園林綠化施工隊伍的行業主管部門,其主要任務是:
(壹)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園林綠化施工隊伍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制定全市園林綠化施工隊伍管理的規定;
(三)檢查、監督園林綠化建設活動和園林綠化建設質量,會同建設銀行審批園林綠化建設預算;
(四)負責所有園林綠化施工隊伍的資質審查和註冊,並頒發資質審查證書;
(五)編制和修訂貴陽市園林綠化工程定額、苗木參考價格表。第四條園林綠化施工隊伍的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建設單位加強對施工隊伍的管理,工商、稅務、建設銀行、審計、司法、物價、交通等部門應當予以支持和配合。第五條從事園林綠化施工的隊伍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壹)有健全的組織機構,能夠獨立組織生產和經營;
(二)有與承擔施工任務相適應的專職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生產技術工人;
(三)有與承擔施工任務相適應的生產機具和自有資金;
(四)有健全的財務制度、會計核算方法和管理規定;
(五)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第六條從事園林綠化施工的隊伍,根據其技術資質、規模和經濟實力,分為壹、二、三級,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級隊伍應有園林綠化工程師2名,土建工程師1名,會計師或從事會計工作15年以上的會計師,固定職工50人以上,自有資金不少於20萬元。
二級團隊應具有園林綠化工程師、助理土木工程師、助理會計師或從事會計工作10年以上的會計師,正式員工30人以上,自有資金不低於65438+萬元。
三級隊應有園林綠化助理工程師、土木工程師、會計師或從事會計工作5年以上的會計師,正式員工15人以上,自有資金不少於2萬元。第七條各級園林綠化施工隊伍的業務範圍:
(壹)壹個團隊,可承擔任何規模的園林綠化工程;
(二)二級隊伍,可承擔總造價1.5萬元(含1.5萬元)的園林綠化工程;
(三)三級隊伍,可承擔總造價在5萬元以內(含5萬元)的壹般園林綠化工程。第八條園林綠化施工隊伍的組建須經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並持批準文件和開業報告到市園林局領取園林綠化施工隊伍申請登記表,如實填寫並送市園林局審核。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資格審查合格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並到稅務機關登記註冊。
本規定發布前,已成立的園林綠化施工隊伍應當按照前款規定補辦資質審查證書、換發證照和辦理稅務登記。
未按規定建立和更換證照的園林綠化施工隊伍,不得從事園林綠化施工業務。違者要追究責任。第九條外地進入本市的園林綠化施工隊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縣級以上園林綠化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出國證明;
(2)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當地銀行出具的自有資金證明;
(四)縣級以上地方稅務局出具的稅收管理證明;
(五)技術人員、建法人證書和員工工作證、花名冊。第十條外來施工隊伍負責人必須持本規定第九條所列文件到市園林局進行登記和考試,考試合格者發給資格考試合格證。然後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並按所承擔項目總投資的20%向市建設銀行繳納在建工程保證金,存款單位不得挪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市園林局出具證明,然後由市建設銀行返還本息。第十壹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園林綠化施工的隊伍,必須在市建設銀行開戶,接受建設銀行的監督和管理。第十二條園林綠化施工隊伍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和竣工決算時,必須到市園林局辦理監理手續。手續不全的,市建設銀行不予支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