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盤盈和盤虧的會計分錄
財產清查中的存貨,根據盤點報告所列金額,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款:管理費
存貨損失的處理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款: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由於經營不善造成的存貨損失,只轉出進項稅)。
借:管理費用(正常損失)
其他應收款(保險賠償或責任賠償)
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收款(保險賠款或責任賠款)
支付罰款
借:營業外支出
貸款:銀行存款
庫存盤點壹般分為定期和不定期兩種方式。規律性壹般是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比如月末、季末、年末的固定庫存。不定期,如會計周轉和交接,倉庫主管變動等。,也會算。盤點完成後,知道了盤盈或盤虧的具體情況,壹定要整理保存壹份盤點報告,作為盤點的憑證。出現問題要引起重視,及時處理,避免以後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