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買材料
1、實際成本法
(1)貨款已經支付,發票賬單已到,材料已驗收入庫: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如果貨款尚未支付,發票賬單已到,材料已驗收入庫: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3)如果貨款尚未支付,發票賬單未到,材料已驗收入庫:
暫估入賬: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下月初用紅字編制會計分錄沖回: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貸: 原材料
(4)貨款已經支付,發票賬單已到,材料尚未驗收入庫:
借: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材料收到,並驗收入庫
借:原材料
貸:在途物資
(5)采用預付方式購入材料:
預付貨款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材料入庫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預付賬款
補付貨款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計劃成本法
貨款已經支付,發票賬單已收到,同時材料驗收入庫:
企業購入材料,未入庫,款已付(款未付)
借:材料采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二、發出材料
1、實際成本法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原材料
2、計劃成本法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
材料成本差異(節約)
貸: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超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