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慶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重慶科技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規則壹。為規範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院及考生的合法權益,保障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
2022年重慶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重慶科技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規則壹。為規範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院及考生的合法權益,保障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本章程適用於重慶科技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
第二章?學校簡介
規則三。學院全稱:重慶科技職業學院?
第四條?學院代碼:14491
第五條?辦學性質: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六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八條?學校地址:
雙橋校區:重慶市雙橋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星大道25號(2022屆新生招生校區);
萬州校區:重慶市萬州區雙河口街道龍安路368號
第九條?主管單位: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十條?學院簡介:重慶科技職業學院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培養科技信息創新、機械工程、經濟管理、高端智能制造、服裝產業等領域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GB代碼:14491)。學院占地400余畝,有兩個校區,其中萬州校區位於重慶市萬州區雙河口街道,雙橋校區位於重慶市雙橋經濟開發區天星大道25號。學院投入巨資建設了計算機中心、服裝設計與技術制作實訓中心、建築工程技術實訓中心、機械電子實訓中心、會計電算化實訓中心。師資力量和辦學條件充分保證了學生專業理論和實踐課程的需要。目前,學院設有經濟管理學院、科技工程學院、國防教育學院、民航學院、通識學院等五個系,涵蓋經濟、管理、工程、航空、軌道等學科,共25個專業。學院堅持“實用是硬道理”的辦學理念,堅持“求真務實、內涵建設、特色引領”的發展道路,踐行“修身養性、強化技能、創新弘毅”的校訓,倡導“做學生滿意的老師、做社會歡迎的學生”的校風。構建了五位壹體的人才培養模式(培養目標與企業需求融合、課程體系與工作過程融合、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融合、專業教師與能工巧匠融合、校園文化與企業文化融合),緊扣“三鏈”(產業鏈、專業崗位鏈、教育教學鏈),著力培養“走出去”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
第三章招生機構、專業、項目數量和費用
第十壹條?招生的組織機構:學院招生委員會是招生的領導和決策機構,由院長擔任主任,主管招生的副院長擔任常務副主任。高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和專業:具體招生專業和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招生專業和計劃為準。
第十三條收費標準:學院嚴格執行重慶市物價部門的收費標準。高職(專科)水平學制三年,學費8500元/年-10800元/年,六人住宿標準1600元/年。
退費管理規定:根據學生實際情況和《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執行。
第四章入學
第十四條準入原則:
1.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3.外語要求:不限。入學後,公共外語將統壹為英語。
4.加減分要求:報考我院並符合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減分條件的考生,按照加減分後的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5.普通文科考生錄取順序:對實行“順序誌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院將按照優先錄取考生填報的院校誌願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選擇符合條件的網上考生。如果第壹誌願人數不足,則錄取非第壹誌願的線上考生。對實行“平行誌願”填報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院執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
6.進入檔案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則確定錄取專業:
(1)優先錄取第壹專業,按分數錄取。
(2)其他專業誌願視為平行誌願,按照分數優先原則確定考生錄取專業。分數相同時,專業誌願優先。
(3)專業計劃不滿足時,選擇服從專業誌願調配的考生;不服從專業誌願調配的考生,如果填報的專業計劃已被完全錄取,則予以辭退。
7.報考我院的考生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要求;學前教育是師範專業。報考本專業的考生,除應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其他相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如果身體健康不符合相關要求,要慎重考慮是否報考該專業。
8.根據當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報考人數和招生計劃數,由學院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調檔比例按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具體招生計劃以當地招生辦、考試院公布為準。
9.院校錄取結果公布渠道為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也可在我院網站查詢。
10.根據教育部規定,新生應按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入學三個月內,學院將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處理。我在學院期間,壹旦發現並核實有高考作弊的學生,學院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退回原籍。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五條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學院考核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授予教育部電子註冊、國家承認學歷的重慶科技職業學院畢業證書。
第十六條貧困學生獎學金和資助辦法:
1.學院建立了由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勵誌獎學金、勤工助學等組成的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2.學生可根據國家相關政策通過評審獲得“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年)。
4.同時,根據國家相關助學貸款政策,當年入學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相關政策,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院還為壹些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儉學的機會。
5.學院授予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大學獎學金。(以上具體考核政策按教育部規定和學院文件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學院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辦理招生事宜。請直接聯系我院招生辦進行招生,否則學院不承擔任何後果。
第十八條?招生咨詢方式:
招生部門:重慶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辦
招生電話:023-81093399
學院網站:;
招生監督投訴電話:023-81099567;
Q Q:1489667204;
郵政編碼:400900;
第十九條本章程由重慶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