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舌爾致力於建設非洲的國際金融中心,以離岸金融業務為主,受塞舌爾國際工商管理局的指導和監管。其特點是稅收與效率結構相結合,監管部門與私人部門緊密合作的模式,24小時內建立國際商務公司,快速辦理工作和居留簽證。塞舌爾財政部管理下的塞舌爾金融服務局的前身是國際商務局(SIBA),其職能涵蓋所有非銀行金融服務。作為世界上與海外公司打交道最頻繁的監管政府機構之壹,FSA主要負責保險、證券、融資租賃、離岸金融等行業的審批和監管。
在塞舌爾,監管當局是金融服務管理局,相關的許可證類型是證券交易商。被許可人可以提供各種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債券、掉期、期權期貨和差價合約)。
申請執照的最低資本要求:申請執照時註冊的最低資本要求為50,000美元。
組織架構要求:FSA對申請證券商牌照的法人提出組織架構要求、審核要求、管理適宜性要求、從業人員要求。
(1)申請人必須是“公司”形式;
(2)至少2名自然人董事;
(3)取得證券商代表牌照的從業人員不少於1人;
(四)符合最低註冊資本要求;
(五)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條的安全要求;
(6)提交完整的文件或記錄。
其中,對董事和辦公室員工提出以下要求:
(1)考慮其財務狀況;
(2)具有所申請服務相關領域的教育經歷;
(3)個人高效、誠實、公正;
(4)考慮其聲譽、品格和財務穩定性;
在獲得證券商牌照後的30天內,持牌公司需要任命1審計師,並獲得FSA的批準。塞舌爾FSA監管牌照在正規監管方面具有申請周期短、性價比高等優勢,將比英塞FCA更具實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