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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設置二級賬戶,不用核銷,也可以過賬到個人名下,分錄壹般是這樣做的:
借:其他應收款-個人公積金
貸項:庫存現金
2.老板拿走了剩下的零用現金。
借方:其他應收款-boss
貸項:庫存現金
然後等老板拿發票報銷再核銷,或者:
借方: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取決於收取備用金的部門)
貸款:其他應收款-(boss)
歸還盈余公積金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備用金是企業撥給企業內部用款單位或職工個人作為零星開支的備用金。企業調撥的備用金,可根據管理需要,采取壹次性備用金或備用金制度,在“其他應收款——備用金”明細科目核算。
備用金應指定專人管理,按規定用途使用,不得轉借他人或挪作他用。
備用金主要用於小額、零星報銷費用,使用範圍為:國家規定的除統壹工資支付項目以外的個人其他費用;商務旅行者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用;其他確需以現金支付的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