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的工作內容及職責有哪些?
工作內容:
1、負責公司現金、票據及銀行存款的保管、出納和記錄;
2、負責費用報銷的工作;
3、配合各部門辦理電匯、信匯等有關手續;
4、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證日清月結;
5、負責工資核算,發放工資獎金,提供工資數據;
6、復核收入憑證,辦理銷售結算、往來結算;
7、核算其他往來款項,防止壞賬損失;
8、完成上級交給的其它事務性工作。
出納職責:
1、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2、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業務時,要嚴格審核有關原始憑證,再據以編制收付款憑證,然後根據編制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余額。
3、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和結匯、購匯制度的規定及有關批件,辦理外匯出納業務。
4、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為其它單位辦理結算。
5、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如國庫券、債券、股票等)的安全與完整。
6、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出納的權限
1、維護財經紀律,執行財會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虛作假行為。
2、參與貨幣資金計劃定額管理的權力。
3、管好用好貨幣資金的權力。
出納的任職要求
1、會計、財務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或者會計初級證書;
2、了解國家財經政策和會計、稅務法規,熟悉銀行結算業務;
3、熟悉會計報表的處理,熟練使用財務軟件,並且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嚴謹的工作作風;
4、善於處理流程性事務、良好的學習能力、獨立工作能力和財務分析能力;
5、工作細致,責任感強,良好的溝通能力、團隊精神。
出納和會計的區別
出納是負責日常資金收支、銀行票據保管等工作的崗位。在同壹單位內,會計和出納不能由同壹人擔任;會計是負責會計核算、政府采購管理、固定資產管理、預算外資金管理、工資管理、醫藥費報銷、財政票據管理等工作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