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建工程中委托方會計核算
由於受托方是代建行為,在科目設置上,其在“開發成本——代建房”歸集的成本費用建造完工後應轉入“開發產品——代建房”科目與委托方進行結算。如果受托方僅是收取管理費,且不墊付資金,所有的房產建造成本由委托方自行負責,則受托方不需要負擔房產造價成本的結轉,僅就其收取的管理費收入確認收入,計征營業稅,其在“開發產品——代建房”歸集的成本費用轉入“其他應收款——委托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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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工程的簡要賬務處理
房地產企業代建工程的核算除了用到“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銀行存款”、“原材料”等賬戶外,還用到兩個專門賬戶:“工程施工”、“工程結算”。
“工程施工”是用來核算企業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它可按建造合同分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進行明細核算,該賬戶期末余額壹般在借方,表示企業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工程結算”是核算企業根據建造合同約定向業主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該賬戶可按建造合同進行明細核算。期末余額壹般在貸方反映企業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
代建工程委托方會計分錄略。
委托代建工程費用計算、會計科目有關內容
代建是代別人建的項目,也就是這個項目上別人的,我們承包下來給別人建設好後移交給他們。
代建工程的費用都計入主營業務成本,不能直接計入項目的費用壹般分配或者計入企業業務成本。
計算根據是施工隊送過來的各種材料發票和人工工資單。
會計科目 收到工程款的發票計入主營業務呀收入,費用的發票就計入主營業務成本。
代建中的稅務壹般只涉及壹些營業稅,城建稅,所得稅。
當合同完工時,應將該賬戶的余額與相關工程的工程施工賬戶相對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