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7日下午,桂林市“翰林軒”小區的近百名業主,層層圍堵開發商委托的代表,要求解決其房產辦證問題。開發商卻更委屈:無法辦證是因為小區被鄰近的廣西師大附屬中學強建圍墻,堵塞消防通道,因而無法通過驗收。
業主:還我房產證
翰林軒小區與廣西師範大學附屬中學僅有壹墻之隔,地處桂林市靈川縣八裏街,如今小區的售樓處玻璃上覆蓋著密密麻麻的字條,紙上全部寫著大大的八個字“翰林軒還我房產證”。不止售樓處,連帶小區的外墻、燈箱等各處,都貼著“翰林軒還我房產證”,粗略統計字條有三四百張。
7月27日,近百名業主湧進售樓處,質疑開發商工作不力,多年沒有解決房產證的問題。壹位業主說:“我們只要房產證,學校跟開發商的糾紛跟我們無關,我們只能找開發商。”還有壹位業主聲稱,如果發展商不解決房產證問題,她將壹死了之。28-29日,業主們將圍堵開發商現場的照片公布在天涯社區、新浪微博、桂林人論壇等處,所指均稱“黑心開發商”、“無良開發商”。據了解,業主與開發商已經多次群起交涉,幸在均未發生沖突。
公開資料顯示,翰林軒由桂林翰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投資興建,總建築面積12萬平米,項目由4棟高層建築組成,周邊配套成熟。小區毗鄰桂林高鐵站,距離桂林核心區域20分鐘車程,加之與師大附中壹墻之隔,受到熱捧。
據了解,小區2008年開始興建,2011年11月開盤銷售,2012年底工程竣工,2013年底達到交房條件。項目總投資3億多元,土地、規劃、設計、建設、銷售等手續壹應俱全,其中100套住房為廣西師大附中教師以超低價購買。
2015年後,忙完裝修、入住的業主發現開發商遲遲沒有辦房產證,不滿情緒逐步醞釀和積累,2016年,眾多的入住業主開始橫向聯合,不斷向發展商施壓,要求解決房產證問題。至於學校跟發展商的糾紛,他們不感興趣,認為是“神仙打架”,與其無關。
學校:建圍墻保安全
“翰林軒”無法竣工驗收,是廣西師大附中有意阻撓之果。實際上,“翰林軒”是廣西師大附中與翰林房地產公司的合作項目,由於小區的開發時間長達5年,2012年,校長更叠,新來的校長上任後便開始向翰林軒發難,阻撓其竣工驗收,而其手段十分拙劣:在小區的規劃消防通道上,強建圍墻,以綁架業主房產證的方式,對攻開發商。
2013年初,師大附中新任校長劉新來在翰林軒項目南面、西面,在規劃消防通道上修建圍墻和學生臨時飯堂,由此拉開學校、小區長達三年之久的拉鋸戰。幾年間,學校多次強建,小區則反復強拆,經歷幾個回合。截至2016年7月末,學校暫居上風,壹道數十米的約兩米高圍墻將小區的消防通道封住,消防車不能通過。
師大附中建圍墻的表面理由,是為了維護學校安全。2016年3月9日,附中向發展商發函稱:由於妳方拆墻,造成小偷進入校園,而且商家越界兜售食品,學校近2000名師生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函中還列舉了兩起校園安全案例:海口市龍帆小學發生傷害學生事件,壹男子持刀行兇致10名學生受傷;河南壹歹徒用比亞迪汽車撞向學生,造成12名學生受傷。學校還擡出了教育部部長袁貴仁,稱袁部長最近講話指示,要切實加強校園安全工作。
3月20日,學校方面再次出具了壹份題為《致翰林軒的函》,函件公開抄送靈川縣委、縣政府等部門,該函件表述了學校方面的理由和訴求。其訴求***計5條,分別簡述如下:1、修建被拆的圍墻;2、贈禮道歉;3、發展商更換談判代表;4、在滿足前三條的前提下可進行談判;5、協商不成學校將訴之法律。同時,函後還附了壹份賠償建議,也有5條:1、根據發展商的開發利潤計算賠償金額;2、賠償學校食堂建設費用;3、延期交房給教師的賠償;4、拆圍墻損失賠償;5、原承諾給學校的50萬元贊助。
發展商認為,學校上面提的要求歸結起來無非就是要錢,但又始終不給壹個明確的數字,而是漫天無際的要價。發展商方面曾經提出給學校100萬元解決此事,但學校方面對此不屑壹顧“妳們這是打發叫花子嗎”。
開發商:業主被綁架很無奈
對於業主房產證問題,房產商翰林公司認為自己同樣是受害者。翰林公司表示,這本來是學校跟開發商的事情,兩方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但是學校惡意堵塞消防通道,使物業無法驗收,實質是把所有業主綁架起來,利用業主的憤怒來向發展商施壓,公司深感無奈。目前已有大量業主事實入住,萬壹發生火災,後果不堪設想,學校這是把公***安全當兒戲。
據了解,2016年2-4月,靈川縣委縣政府派出以縣委常委掛帥的工作組專門協調此事,無果而終;5月,翰林公司寫信給桂林市市委書記趙樂秦求助;6月,翰林公司又向桂林市信訪局上訪求助。同時,今年5月,翰林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已立案,但尚未通知開庭時間。
據了解,學校之所以對翰林軒的竣工驗收橫加幹涉、阻撓,除了校長更叠、新校長不認同前校長既定的合作方案外,更重要的原因在於認為學校跟開發商合作建房,學校吃虧而開發商賺了錢,壹定要分得更多的利益方才罷休。
學校方面提出的圍墻問題,理由是:學校建的圍墻雖然在小區的規劃之中,並且規劃為消防通道,但是卻在小區的用地紅線之外。換言之,這塊不足1畝的用地,仍然屬於學校的用地。開發商要這塊地,就得另外花錢再買。
開發商表示,按照建築行業常識,用地紅線不等於建設邊線,建設應該嚴格按照規劃、設計施工,而已報批(由學校向規劃、建設部門報批的)並備案的規劃設計圖中,這條路就是消防通道,學校堵塞毫無道理。退壹萬步說,這塊不足1畝的消防通道用地,就算是花錢買,按照靈川縣最高地價(90萬元每畝)給100萬還不夠嗎,而學校卻認為100萬是“打發叫花子”,毫無談判基礎。再者,在2008年,學校跟小區還專門簽訂了關於該問題的補充協議,約定開發商另外補償學校30萬元,該費用早已支付。本來不成問題的問題,卻重新提出來,是雞蛋裏挑骨頭。
至於合作開發,“學校虧本而開發商賺錢”的問題,翰林公司表示,師大附中當初以超低價格取得開發地塊,卻沒有資金開發,便與翰林公司合作開發,合作開發給學校已經帶來了巨大的實際利益。翰林公司表面上是低價拿地,但在向靈川縣國土局繳納土地出讓金、向學校支付土地補償款(400萬)後,購地價已經高於市面價,此後又以低於成本價賣給學校教職工100套住房,贈送學校3000平米食堂,支付消防通道的費用30萬元,贈送價值20多萬元轎車壹臺之後,土地取得的價格,已經是市場價的數倍之多。學校只是因為校長更換,就不理舊賬,重新提出分配方案,而且其要求是壹個天文數字,實在無法理喻。即便如此,可以在法庭上解決,也不應該以阻塞消防通道方式有意阻撓竣工驗收,拿全體業主做人質,何況這些業主有100戶還是學校教職工。(據廣西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