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收款”賬戶核算的內容包括各種賠款、罰款、存出保證金、備用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該賬戶借記發生的其他各種應收款項,貸方登記收回的各種其他應收款;余額在借方,表示尚未收回的各種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付款”指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等。
“企業應設置“其他應付款”賬戶進行核算。該賬戶的貸方登記發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方登
記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余額在貸方,表示應付未付款項。本賬戶應按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設置明細賬戶。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或退回有關款項
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