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企業會計處理之分包業務分錄舉例
分包業務的稅金處理
例:某建築公司承包壹項工程,總承包收入8000萬元,其中裝修工程2000萬元,轉下屬壹分公司承建,其第壹種會計處理如下:
1、收到總承包款時,
借:銀行存款 80000000
貸:工程結算收入 80000000
2、計提營業稅金及代扣營業稅時,
應納營業稅=(8000-2000)x3%=180(萬元)
應扣營業稅=2000x3%=60(萬元)
借: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 240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2400000
3、繳納營業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2400000
貸:銀行存款 2400000
4、分包工程驗工時,
借:工程施工 20000000
貸:應付帳款 20000000
5、支付工程款時,
借:應付帳款 20000000
貸:銀行存款 19400000
工程施工 600000
其第二種會計處理如下:
1、收到總承包款時,
借:銀行存款 80000000
貸:工程結算收入 60000000
應付賬款——分公司20000000
2、計提營業稅金及代扣營業稅時,
應納營業稅=(8000-2000)x3%=180(萬元)
應扣營業稅=2000x3%=60(萬元)
借: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 1800000
應付賬款——分公司 60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2400000
3、繳納營業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2400000
貸:銀行存款 2400000
4、撥付分包工程款時,
借:應付賬款——分公司 1940000
貸:銀行存款 1940000
環比法在建築施工企業會計核算中的應用
在施工企業會計核算中,會計人員往往對應付應收工程結算款、應付施工人員薪酬、材料采購環節不易控制、審核和分析。建造合同按完工百分比計算時,會計人員只能根據建築工程師或造價師提供的工程結算進行賬務處理。然而利用工程結算中的工程概預算表反映的工程量,采用環比形式與應付施工人員薪酬等進行對比,不僅克服了上述的弊端,而且在財務管理中的事中控制能取到相當大的作用。
環比法在統計學中指報告期對應上月(年),上月對應前月(年)的的逐期之比。把它引用到施工企業會計核算中,環比是指預算(合同價)工程量與應收工程結算款工程量比。應收工程結算工程量與應付施工人員薪酬比,應付施工人員薪酬與材料采購比。要使這些數據靈活運用在環比法上,必須了解壹些這常見的術語和不同工程概預算表格式,以某施工企業2008年2月的工程計量完成的工程概預算為例(主要以工程量數量分析,此表為房建類,其他公路、橋梁在格式上略有區別)。
表中壹些數據在數量金額上已經相當清楚,壹些數據仍要我們采用壹些方法求取,找出它們的相同和不同之處進行對比分析。
壹、預算(合同價)工程量與應收工程結算款工程量相比
應收工程款是指工程竣工後按合同價加增加(減少)工程量以及材料補差等的總額。工地常見的應收工程結算款,還有按工程進度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單價計算的應收工程結算款,它是由專職的建築造價師或工程師編制,工程按進度完成情況與工程竣工後,對工程的各項指標完成和增減變動情況,對壹個會計核算人員在不掌握方法時無疑是壹道難題,然而壹份完整的財務報告,對預算與實際完成的情況以及成本分析,是不能缺少的內容,利用投標時使用預算工程量與應收工程結算工程量清單比較,這壹問題迎刃而解。因應收工程結算中的工程量,是嚴格按投標時的預算工程量清單中的格式編制。將預算工程量與應收工程結算款中的工程量兩表相對應的內容,逐壹對比。
如2008年2月的工程計量完成砼600 m3,假如工程總量為1800 m3,則該工程砼的工程量已完成了33.33%,以此類推,就能輕易了解其他工程的完工程度,就能分析未完工程量和還應發生未完工程量的材料費、人工費等。 本文來自百行會 計網,轉載請註明出處
因預算工程量是投標時的必備的初始資料,他的完成情況,自然只有應收工程量結算清單考核,兩者存在密切的關系。從預算工程量清單中的數量分析,財務人員能很容易查找應收工程結算清單工程量的完整性,以及是否存在增加或減少工程量的工程變更內容。應收工程結算清單與預算工程資料相比較時,壹定要掌握施工期是否有變更工程、獎罰、誤工和補貼等。
二、應收工程結算工程量與應付施工人員薪酬比
建築施工人員應付施工薪酬,主要是指施工人員完成的攪拌砼、鋼筋制作、安裝模板等工作量,乘以施工企業內部制定的計件單價計算的金額。也可以簡稱人工費,它與工程概預算中的人工費不是同壹概念,因工程概預算中的人工費是合同價,施工企業中應付施工人員的人工費是根據工地施工的實際情況,企業內部制定的市場價。這些工程量的核算往往需要親臨工地的工程師編制完成,壹般會計核算人員是無法達到同等建築專業水平,而要審核應付施工人員的薪酬中的工程量是否符合事實,就只能依賴於建築專業的工程師。
建築工程師提供應付施工人員工資的工程量清單,財務人員在不掌握建築業務的情況下,更是難以審核它的真實性,如出現虛假現象,財務人員如不采取合理的分析論證,是無法論證資料的真實性,然而利用應收工程結算工程量清單,與施工人員應付施工人員薪酬中的工程量對比,很容易找到他們的***同點和不同之處。因它們都是由同壹工地的工程量,以不同結算方式計算出的結果,建築工程師在結算當期應收工程結算款時,又必須以當期施工人員完成的工程量加上分包工程量為基礎。因此兩者存在密切的聯糸。
如在審核2008年2月份應付施工人員薪酬時,財務人員結合上例單位工程概預算表的工程量,如不存在時間上的差異,施工人員當期完成的工程量以砼為例=600m3減分包工程完成的砼,乘以施工企業內部制定的計件單價,就是施工人員2008年2月份完成砼的應付薪酬。同理計算鋼筋制安等其他建築內容,構成當期施工人員薪酬總額。
在壹般情況下應收工程結算工程量壹定要等於本企業施工人員完成的工程總量加上分包企業完成的工程量,如不相等財務人員才有根據查找它的差異形成的原因。在進行應收工程結算工程量清單與施工人員應付施工薪酬的工程量對比時,壹定要註意工程量的連續性,分包工程量與本企業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各時段的工程量劃分。 本文來自百行會 計網,轉載請註明出處
三、應付施工人員薪酬與材料采購比
建築施工企業中材料采購主要有鋼筋、模板、磚、水泥和河沙款。這些材料到達工地後,由於消耗數量多,進貨頻繁,工程使用時不可能辦理領用手續,只能經驗收人員和項目經理簽字認可後交財務會計人員進行賬務處理。
各種材料用於面廣,隱蔽工程消耗的材料占多數,如鋼筋、水泥、河沙等等,這些材料實際消耗數量,會計人員無法核對和計算它的真實性,自然影響工程的整個成本核算,同時也無法判斷材料采購到達工地的真實性。
要確認它的真實性,可以采用應付施工人員薪酬中的工程量相比較,因應付施工人員薪酬中的工程量是本企業完成的實際工程量。它消耗的材料就是企業采購的材料,與分包工程的工程量和材料無關。在應付施工人員薪酬中的工程量中,壹些材料不是以鋼筋制安那樣很容易查到消耗數量,這些材料用量多,在購入時以方、噸、個為單價。
如磚、水泥、中沙等、但在應付施工人員薪酬中的工程量中,不是以水泥、中沙等單件計算,而是以施工人員完成的形狀物計算工程量。如常見的砼是由水泥、河沙等組成,在核對水泥、中沙的實際用量時就只能以當期施工人員完成的砼,換算水泥、河沙等實際用量。
以單位工程概預算表砼C25砼600m3為例組合材料用料:坍落度150±30mm,水灰比0.5,砂率36.2%為例(註:施工中壹些指標是必須符合)。
然後根據建築工程師根據各地工程配合比要求,可提供每壹方砼的材料比,以水泥0.27噸/ m3,中砂0.47 m3/ m3,卵石0.73 m3/ m3,水175kg/ m3,摻合料80 kg/ m3計算,則該施工期消耗材料為:
水泥600×0.27噸=162噸
建築施工企業的成本項目與成本計算對象
在實際工作中,工程成本計算對象的確定應與施工圖預算相適應,並結合具體情況分別作如下處理:
1.建築安裝工程壹般應以每壹獨立編制施工圖預算的單位工程作為成本計算對象。 本文轉自百 行會 計網,轉載請註明出處
2.壹個單位工程由幾個施工單位***同施工時,各施工單位都應以同壹個單位工程作為成本計算對象,各自計算自行完成的部分。
3.規模大、工期長的單位工程,可以將工程劃分為若幹部位,以分部位的工程作為成本計算對象。
4.同壹施工地點、同壹結構類型、開竣工時間相接近的若幹單位工程,可以合並作為壹個成本計算對象。 百 行會 計網 網版權所有
5.土石方工程、打樁工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管理需要,以壹個單項工程作為成本計算對象,或將同壹施工地點的若幹個工程量較小的單項工程合並為壹個成本計算對象。
6.改建、擴建的零星工程,可以將開竣工時間相近、屬於同壹建設項目的各個單位工程,合並為壹個成本計算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