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制造業會計機構設置有哪些人介紹如下:
服裝制造業會計機構設置包括財務與會計機構兩種分別設置形式、財務與會計組織機構及服裝制造業會計機構設置包括財務與會計機構兩種分別設置形式、財務與會計組織機構及各部門職能三個部分的財務與會計組織結構,以及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的設計。其中會計制度包括總則、會計科目的設計與核算、會計憑證的管理內容,財務制度主要包括材料成本計核算,采購成本等方面 。
企業設置會計機構應遵循的要求有:
(1)根據業務需要設置會計制度。
《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根據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體現了實事求是的精神。既不能在業務很少的情況下設置不必要的機構,也不能在業務繁多的情況下不設機構。
(2)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會計稽核制度是指各單位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對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及其他會計資料進行審核的制度,包括經濟業務入賬以前的審核和入賬以後的審核。內部稽核的目的,在於防止會計核算工作上的差錯和有關人員的舞弊行為。
(3)實行錢賬分管制度。錢賬分管制度是對會計機構內部的又壹要求。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方面賬目和登記工作。凡涉及貨幣資金和財物的收付、結算、審核和登記等工作,不得由壹人經手。
實際工作中,出納人員並不是完全不許記賬,只要所記的賬不是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可能給出納人員造成舞弊之機的賬目,是可以記壹部分賬的,如出納人員兼記固定資產明細賬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