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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能簽字的憑證有什麽

涉及庫存現金、銀行存款余額變動的憑證需要出納進行簽字,具體包括現金收款憑證、現金付款憑證、銀行收款憑證以及銀行付款憑證。

出納是會計工作的重要環節,其工作內容涉及貨幣資金結算、往來結算以及工資薪金的結算等。

銀行收款憑證的復核

出納人員對銀行收款憑證的復核可分為兩種情況:壹方面是對付款單位交來的原始憑證,即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商業匯票以及支票等各種結算憑證進行復核;

還有壹方面是對會計人員編制的銀行存款收款憑證進行復核。銀行收款憑證的復核內容和要求與現金收款憑證的復核內容及要求大致相同。

出納的工作有什麽要求?

出納工作的要求包括業務技能、道德修養、政策水平、工作作風、安全意識。

出納工作需要較強的操作技巧,具備處理會計事務的基本知識,以及處理出納事務的專業水平和數字運算能力;增強自身廉潔意識,嚴格遵守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有嚴謹細致的工作作風和職業習慣;出納人員還必須掌握政策法規和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怎麽填寫付款憑證?

付款憑證是根據現金和銀行存款減少的經濟業務填制的,由出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先進行付款,後填制憑證。

在憑證左上方“貸方科目”處填寫“現金”或“銀行存款”。在上面日期和憑證號處填寫日期(實際付款的日期)和憑證編號。在憑證內填寫經濟業務的摘要,在憑證內“借方科目”欄填寫與“現金”或“銀行存款”對應的借方科目,在“金額”欄填寫金額,在憑證右側填寫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在憑證下方由相關責任人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