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記賬法以“借”、“貸”二字作為記賬符號,並不是“純粹的”、“抽象的”記賬符號,而是具有深刻經濟內涵的科學的記賬符號。從字面涵義上看,“借”、“貸”二宇的確是歷史的產物,其最初的涵義同債權和債務有關。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賬法得到廣泛的運用,記賬對象不再局限於債權、債務關系,而是擴大到要記錄財產物資增減變化和計算經營損益。原來僅限於記錄債權、債務關系的“借”、“貸”二字已不能概括經濟活動的全部內容。它表示的內容應該包括全部經濟活動資金運動變化的來龍去脈,它們逐漸失去了原來字面上的涵義,並在原來涵義的基礎上進壹步升華,獲得了新的經濟涵義:
第壹,代表賬戶中兩個固定的部位。壹切賬戶,均需設置兩個部位記錄某壹具體經濟事項數量上的增減變化(來龍去脈),賬戶的左方壹律稱為借方,賬戶的右方壹律稱為貸方。
第二,具有壹定的確切的深刻的經濟涵義。“貸”字表示資金運動的“起點”(出發點),即表示會計主體所擁有的資金(某壹具體財產物資的貨幣表現)的“來龍”(資金從哪裏來);“借”字表示資金運動的“駐點”(即短暫停留點,因資金運動在理論上沒有終點),即表示會計主體所擁有的資金的“去脈”(資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態)。這是由資金運動的內在本質決定的。會計既然要全面反映與揭示會計主體的資金運動,在記賬方法上就必須體現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