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卷煙廠A回收後直接對外銷售:(註: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應計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
(註:消費稅是價內稅)
某卷煙廠成分計稅值=(4+0.3)÷(1-30%)= 6.14(萬元)。
甲廠應繳納的消費稅=6.14×30%=1.84(萬元)
會計分錄:
借:委托加工材料。
四萬
貸款:原材料
四萬
借:委托加工材料。
21400
貸:應付賬款
21400
寄售材料入庫時:
借:原材料
61400
貸款:委托加工材料
61400
(二)卷煙廠恢復後繼續用於生產應稅消費品的;
借:委托加工材料。
四萬
貸款:原材料
四萬
借:委托加工材料。
3000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18400
貸:應付賬款
21400
寄售材料入庫時:
借:原材料
43000
貸款:委托加工材料
43000
然後,卷煙廠B的會計分錄為:
借:
銀行存款
351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3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510
征收和繳納消費稅時:
借方:應收賬款
18400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1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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