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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接受銀行電子承兌匯票?

農業銀行的電子承兌匯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接收:

1、登陸農業銀行的企業網上銀行,在頁面中點擊“電票回復”。

2、在跳出頁面“待處理任務列表”處如果“背書轉讓回復”有壹筆,那就點擊那1筆,如果沒有那就在上方“回復名稱”處選擇“背書轉讓回復”,再點擊查詢。

3、核對查詢出來的票號和金額,點擊單筆提交。

4、如果單人操作可以忽略這壹步,兩個人操作需要點擊“待復核”。

5、可以看到電子票據背書轉讓回復,點擊復核即可。

6、復核後,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就接收成功了。

承兌匯票指辦理過承兌手續的匯票。即在交易活動中,售貨人為了向購貨人索取貨款而簽發匯票,並經付款人在票面上註明承認到期付款的“承兌”字樣及簽章。付款人承兌以後成為匯票的承兌人。經購貨人承兌的稱“商業承兌匯票”,經銀行承兌的稱“銀行承兌匯票”。

分類

承兌匯票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同時按照存在形式,票據又可以分為:紙質承兌匯票、電子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債權人開出的要求債務人付款的命令書。當這種匯票得到銀行的付款承諾後,即成為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作為短期的融資工具,期限壹般在30天到180天,90天的最為普遍。銀行承兌匯票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給予的信用支持。中國的銀行承兌匯票每張票面金額最高為1000萬元(實務中遇到過票面金額為1億元)。 [2]

商業承兌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的即為商業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是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的票據。商業承兌匯票可以由付款人簽發並承兌,也可以由收款人簽發交由付款人承兌。商業承兌匯票的出票人,為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與付款人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商業承兌匯票不附帶利息。 [3] [2]

區別

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的區別在於,承兌人不同,決定了商業承兌匯票是商業信用,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信用。銀行承兌匯票壹般由銀行簽發並承兌,而商業承兌匯票可以不通過銀行簽發並背書轉讓,但在信用等級和流通性上低於銀行承兌匯票,在銀行辦理貼現的難度較銀行承兌匯票高。 [4]

國際貿易中的承兌匯票,與國內貿易中的承兌匯票定義相似,但不同之處在於國際貿易中的承兌匯票往往是收款企業(出票人)自行簽發給付款人的匯票,其性質相當於賬單,其在不同的情形中,對付款人的約束力亦有不同。國際貿易中信用證跟單的承兌匯票,壹般是信用證付款文件中的跟單文件之壹,買方對賣方開具見票後壹定期限天數付款的跟單匯票,於銀行提交貨物運輸及提貨文件時,應即承兌,並於匯票到期日即予付款。這種承兌匯票,因為是信用證付款文件之壹,屬於銀行信用文件,對付款人有必須付款的約束力。國際貿易中非信用證項下的跟單承兌匯票,壹般是收款人(出票人)直接開給付款人的賬單,屬於商業信用,對付款人並不具有必須付款的約束力。 [5]

優點

商業承兌票據:

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超過 6 個月;商業承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 10 天;商業承兌匯票可以背書轉讓;商業承兌匯票的持票人需要資金時,可持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向銀行申請貼現;適用於同城或異地結算。

銀行承兌匯票:

對於賣方來說,對現有或新的客戶提供遠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銷售額,提高市場競爭力。對於買方來說,利用遠期付款,以有限的資本購進更多貨物,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營運資金的占用與需求,有利於擴大生產規模。相對於貸款融資可以明顯降低財務費用。 [4]

作用

商業承兌匯票的作用:商業承兌匯票的運用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具有重要作用,使商業信用票據化和商業信用的表現形式規範化、科學化,有利於加強宏觀調控,完善票據市場的功能。 [6]

銀行承兌匯票的作用:由於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是在銀行結算業務基礎上發展的、是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基礎的銀行信用活動,是銀行信用對商業信用的發展和補充,因此,對於建立全國統壹的票據市場,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於增強銀行服務功能,擴大商業銀行的信用活動範圍,對於促進賣方企業的商品銷售,降低買方企業的經營成本,都具有積極的作用。銀行承兌匯票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可以彌補商業信用的不足,防止因企業拖欠貨款而形成“三角債”,有利於促進商品流通,加速社會資金的循環和周轉等。 [6]

基本流程

承兌匯票背書粘單

承兌匯票背書粘單

出票人簽發匯票並交付給收款人,收款人向匯票上記載的付款人請求付款,付款人應承擔付款義務,銀行並收取壹定手續費用。匯票的承兌,只對定日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和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適用。見票即付的匯票不需要提示承兌,也就不存在承兌行為。同時,出票人與付款人為同壹人的對已匯票,也不需要進行承兌。 [5]

風險防範

風險防範措施:根據“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原則,嚴格按規定審查承兌或者貼現申請人的資格、資信與經營狀況。並且按規定對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的客戶收取合理的保證金,落實相應的擔保措施。

會計簽發時,嚴格審查銀行承兌匯票所需資料的完整性,如果要求承兌申請人提供承兌申請書、審批書與購銷合同等。臨櫃復審時,認真審核銀行承兌匯票的內容。 [7]

嚴格審查匯票的真實性、可靠性。包含匯票記載的要素是否合法、規範,背書是否連續,憑證、壓數、印模是否真實可靠,和匯票相關的商品交易是否合法等。 [7]

強化銀行內部管理,嚴格執行信貸、會計、計財三部門會審、主管行長審批制度。做好宣傳培訓,增強經辦人員的業務素質,對企業也要做好票據的宣傳、解釋工作。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