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繼續教育規定》明確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包括公共必修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包括專業技術人員普遍應掌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礎知識;專業科目包括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會計職業道德、財稅、會計法律法規等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掌握的相關專業知識。財政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應當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勝任能力框架,定期發布繼續教育公共科目指南和專業科目指南,指導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內容。
鑒於繼續教育的上述內容,《會計繼續教育條例》規定了靈活多樣的繼續教育形式。除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會計繼續教育機構和用人單位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外,還包括參加各級財政部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員培訓、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其他會計相關考試、會計專業會議、會計大專以上學歷、承擔會計研究課題、發表會計論文、出版會計書籍等多種形式的繼續教育,使繼續教育與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實踐緊密結合,提高繼續教育的針對性和針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