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本核算不僅是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的事,也是所有部門和員工的事。第壹,成本核算需要生產車間、技術部門、采購部門等部門的配合;第二,計算出來的成本是否合理,不僅需要財務部門的評估和時間的驗證,還需要生產和技術部門的評估,這樣就需要生產部門對其計算結果進行論證。有時候僅靠財務部門自己的檢查是很難發現問題的。(註:在實際操作中,財務部門和其他部門的檢查角度或指標不同,很可能是產生差異的原因。)
3.成本會計實踐可以用成本會計理論來指導,但要突破相關理論的束縛,不能局限在成本會計理論的框架內。最好的成本核算和管理體系是最接近企業生產過程的核算體系,這樣才能體現公司的生產管理特點。每個企業的生產特點都有其特殊性,公司管理層在不同階段的關註點也不同。因此,在確定總體思路的前提下,成本核算體系要有壹定的可變性,關鍵是在成本理論的指導下解決管理層關心的問題,將業務和財務結合起來。
4.正如中國會計界網友七巧澳所說,現行所得稅法更註重損益而非資產,即對期間損益做了大量細致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規定,而對資產價值和生產成本的計量卻缺乏相應的規定。但是,資產最終會通過折舊、攤銷、出售等方式轉化為期間費用。流動資產價值是未來期間費用的來源和基礎,如果成文法中沒有禁止,它就是合法的。由於稅法沒有禁止或限制相關資產的計量,會計技能的深淺將決定未來期間費用的多少,會計本身是壹門介於藝術和科學之間的學科。它離不開估計和判斷,也因此衍生出了令人眼花繚亂的會計魔術,為企業納稅提供了廣闊的範圍。所以,現行稅法強調損益,忽視資產計量,無異於開了門,關了窗。這也為成本核算提供了足夠的規劃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