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兩種處理方法。壹是按照多交的增值稅,按原渠道沖回來。二、增值稅按兩個月累計收入減去上月申報收入的差額,在本月計算繳納。
2.沖銷的會計分錄:
(1)沖減少收收入和多繳稅款。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商品銷售收入
(2)無需辦理退稅手續,本月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科目自動平級。
退稅申請範圍
因各種原因多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壹條的規定,自匯算清繳之日起三年內查明的,可以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
凡符合退稅條件的企業,到第八稅務所“單證受理”窗口領取《國家稅務總局退稅申請書》壹式四份,按表格上的要求填寫,並按以下情況連同以下資料壹並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