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客戶墊付運費的分錄做法如下:
付代墊運費時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賬款—XX單位。
貸:銀行存款。
收回代墊運費時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賬款—XX單位。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主要包括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應向有關債務人收取的價款及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采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收款,在“長期應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應收賬款會計核算: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主要包括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應向有關債務人收取的價款及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本科目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收取的款項。
為了反映應收賬款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企業應設置“應收賬款”科目,對於不單獨設置“預收賬款”科目的企業,預收的賬款也在“應收賬款”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