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核算職工福利費?
工資支付福利費的會計分錄為:
1.應計時間
借方: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生產費用-職工福利費(按人員所屬部門記錄)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2、花費時間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根據新會計準則,福利費不再計提,直接計入費用。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
例如:
1.每個員工發500元現金過節費,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工資-福利費500元。
貸款:銀行存款500元
2.節假日困難職工補貼1,000元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1000元。
貸款:銀行存款1000元。
職工福利基金主要包括什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壹)未單獨履行社會職能的企業福利部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店、醫務室、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和維護費用,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勞務費。
(二)員工醫療、生活、住房、交通等方面的補貼和非貨幣福利。,包括企業支付給異地出差職工的醫療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的企業職工的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補貼、取暖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助、職工食堂救濟費、職工交通補貼等。
(3)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差旅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