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處理的對象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註冊。
二、受理部門
現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所屬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
三。提交材料
(壹)登記表(下載);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三)單位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四)從事會計工作的單位出具的證明。
四、持證人新工作單位所在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與受理部門不是同壹市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的,持證人也需辦理轉移手續。上述受理部門成為轉入會計從業資格的受理部門,新單位所在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為轉入和註冊受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