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均可報名考試:
(壹)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具備壹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
(四)熱愛會計工作,秉公辦事。
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符合重新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條件的,均須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貪汙、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會計從業資格證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俗稱會計證、會計上崗證,是具有壹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是從事會計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必要條件,是證明能夠從事會計工作的唯壹合法憑證,是進入會計崗位的“準入證”,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必經之路。
它是壹種資格證書,是會計工作的“上崗證”,不分級。由於會計是壹項政策性、專業性很強的技術工作,會計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如何,直接影響會計工作的質量,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凡是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才能從事會計工作。
會計從業資格證相關政策
第壹,2013年7月1日出臺新政策,取消免試並規定壹次考三門且三門必須通過同時通過,才可以拿證。
第二,考試題庫問題:2014年要求全國各地用國家統壹的題庫,不存在地方題庫,全國題庫是絕密文件,除了考試機構,誰都沒有,因此,市面上號稱是全國題庫,那只是號稱而已,不要太信以為真。
第三,教材問題:各地教材都有差異,全國題庫不可能依據某地方教材編寫的,壹定按統壹的考試大綱編的,因此,不要拘泥某壹種教材。各地方教材都是按考試大綱編寫的,壹定有所差異變化,這些差異可以忽略不計。為什麽新教材相對於老教材要有所小的變化,各地教材為什麽要有所差異,其主要是都是利益驅使,如果不變,憑什麽讓自己地區的考生掏腰包呢。
第四,考試大綱,10月1日啟用全國統壹的大綱,,電算化用財政部開發的統壹的考試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