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絕股東查閱會計賬簿合法嗎?
1.如果有合理的理由,拒絕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是合法的。股東查閱權是指股東可以查閱、復制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股東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
2.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的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要求之日起15日內書面答復股東,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檢查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檢查。
第二,關於股東查閱賬簿的壹些問題
1.主體資格:公司註冊股東。公司有證據證明原告起訴時不具有公司股東資格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原告有初步證據證明其合法權益在持股期間受到損害並依法請求查閱或者復制其持股期間公司特定文件、資料的除外。
2.檢查範圍:公司成立至成為股東期間的財務會計報告、會計賬簿、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會計憑證)(註:財務會計報告可以復印,會計賬簿不可以復印;作為股東,次年出具相應年度的財務報告,也可查閱)
3.查閱方式:可以委托律師和會計師壹起咨詢。
4.行權方式:向本公司提出書面請求的,本公司應當在“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15日內予以答復並說明理由,拒絕協商的可以起訴。
5.限制: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章程中有其他法律規定。(註:公司進入破產程序不是拒絕查詢的合理理由)
6.管轄法院: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
7.限制:不受訴訟時效限制(主流觀點)
綜上所述,股東有權查閱公司賬簿,但只需事先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並在書面申請中寫明申請理由即可。對於沒有正當申請理由的股東公司,可以駁回股東的申請。股東雖然有資格查閱賬簿,但沒有資格復印賬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