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折扣是指銷貨方根據購貨方采購數量、貨款支付時間及商品實際情況給予購貨方的壹種價格優惠。銷售折扣分為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
(1)商業折扣
商業折扣是指銷貨方為了促進銷售,在商品價目單原定價格的基礎上給予購貨方的價格扣除。稅法規定,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壹張發票上分別註明的,可按折扣後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由於此種折扣是在實現銷售時同時發生的,買賣雙方都按扣減商業折扣後的價格成交,所以會計上對其不需單獨作會計處理。又因為發票價格就是扣除商業折扣後的實際售價,故可按發票價格計算銷項稅額。
(2)現金折扣
現金折扣是指銷貨方在采用賒銷方式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時,為了鼓勵購貨方及早償還貨款,按協議許諾給予購貨方的壹種債務扣除。現金折扣發生在銷貨之後,是壹種融資性質的理財費用,因此計算銷項稅額時,現金折扣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對於現金折扣,會計上核算的方法有總價法、凈價法等,我國現行會計制度的處理采用總價法。
某企業產品價目表列明:甲產品的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每件200元,購買200件以上,可獲得5%的商業折扣;購買400件以上,可獲得10%的商業折扣。該企業對外銷售甲產品350件。規定對方付款條件為2/10,1/20,n/30,購貨單位已於9天內付款。適用的增值稅率為17%。該企業應對銷貨業務作會計處理如下(假定計算現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
銷售實現時:
借:應收帳款 77805
貸:主營業務收入(200×95%×350) 665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1305
收到貨款時(銷貨後第9天):
借:銀行存款 76475
財務費用(66500×2%) 1330
貸:應收帳款 77805
至於現金折扣按含稅售價還是不含稅售價計算,應根據買賣雙方協商而定。
2.銷售折讓
銷售折讓是指銷貨方因售出貨物的質量等原因給予購貨方的壹種價格減讓。銷售折讓實質是原銷售額的減少。按稅法規定,銷貨方取得稅務機關出具的“企業進貨退出及索取折讓證明單”,方可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據以扣減折讓當期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對於收入確認之後發生的銷售折讓,會計上可以直接沖減發生折讓當期的“主營業務收入”;也可設置“銷售折讓”帳戶單獨歸集後,在利潤表上抵減“主營業務收入”項目的金額。發生銷售折讓時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或銷售折讓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帳款、銀行存款等
商業折扣、現金折扣、銷售折讓對比
商業折扣、現金折扣、銷售折讓是當前發生較為頻繁的銷售模式,但企業對它們的會計和稅務處理概念模糊,現筆者根據現行的《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所得稅法》、《增值稅暫行條例》等的規定,對上述業務進行對比說明。 商業折扣的業務處理對比 ' K# L- z& f% `. i, ~9 K9 F
商業折扣是指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價格扣除,因而不影響銷售商品收入的計量。稅法對商業折扣的定義與會計準則是壹致的。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及適用指南》的解釋,銷售貨物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商業折扣後的金額確定銷售收入金額。由此可見,商業折扣的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相同。
5 B/ t" [" Q0 Z) {: |- w中國會計社區 實務中,商業折扣有兩種做法,壹是折扣銷售,即按照折扣後的金額開具發票,確認收入,計算銷項稅額;二是銷售折扣,即將未折扣前的銷售額與折扣額開在同壹份發票上。這兩種做法均符合現行流轉稅、所得稅處理及會計處理的規定。 bbs.canet.com.cn6 C3 d# O8 Y, F! ?
現金折扣的業務處理對比
" S$ K% l, x9 \2 E( B7 U+ ? 現金折扣是指在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確定的情況下,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關於現金折扣的會計核算有兩種處理方法:壹是按合同總價款扣除現金折扣後的凈額計量收入;二是按合同總價款全額計量收入。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采用的是第二種做法。這樣,當現金折扣實際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 w7 w P" w$ x; i$ [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及適用指南》的解釋,銷售貨物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貨物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 v. ^4 i/ k6 m' o8 D# s中國會計社區是國內最知名、最火爆的會計論壇.中國會計網()主辦 由此可見,現金折扣的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壹致。現金折扣允許稅前扣除的合法憑據應當是購銷合同註明的折扣條件及有關收款單據。購貨方獲得的現金折扣,沖減財務費用。至於購貨方獲得的現金折扣是否轉出進項稅額,在實際操作中存在爭議。
* c* F" S5 |. d6 L, l: c) \中國會計社區 銷售折讓的業務處理對比 0 z( `% R. w, I* Q V
銷售折讓是指企業由於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銷售行為在先,購貨方希望售價減讓在後。而且,在通常情況下,銷售折讓發生在銷售收入已經確認之後,因此,銷售折讓發生時,應直接沖減當期商品的銷售收入。需要註意的是,銷售折讓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應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中國會計社區- n u8 h; Q1 j. a' y/ C% N' g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及適用指南》的解釋,銷售折讓的增值稅、所得稅處理與會計處理是完全壹致的,均在實際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 中國會計社區是國內最知名、最火爆的會計論壇.中國會計網()主辦" I9 e' X6 Q6 W5 O. d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四條至第十八條規定,壹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並加蓋壹般納稅人財務專用章。主管稅務機關對壹般納稅人填報的《申請單》進行審核後,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購買方必須依該《通知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可列入當期進項稅額,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後,與留存的《通知單》壹並作為記賬憑證。 + L$ m; l% p' m q; H& o: u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第壹條規定,壹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銷售折讓以及開票有誤等情況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視不同情況分別按以下辦法處理:
# \- @/ p! O8 r% c' m8 a 1.因專用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的,由購買方填報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出具通知單。購買方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1 {; Z. V0 t! Q. M 2.購買方所購貨物不屬於增值稅扣稅項目範圍,取得的專用發票未經認證的,由購買方填報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出具通知單。購買方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 D R/ p! A+ Ybbs.canet.com.cn 3.發生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的,除按照《通知》的規定進行處理外,銷售方還應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後將該筆業務的相應記賬憑證復印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 \3 v4 l' b7 v0 [ 稅法規定,企業年終匯算清繳前發生的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所涉及的應納稅所得額調整,應作為會計報告年度的納稅調整。企業年終申報納稅匯算清繳後發生的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所涉及的應納稅所得額調整,應作為本年度的納稅調整。由於所得稅匯算清繳通常發生在財務報告批準報出之後,而且所得稅匯繳期滿(次年5月31日)之前,納稅人發生申報有誤的,可以重新辦理納稅申報。因此,對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銷售折讓行為,其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相同。
" I) ^# o6 A* O2 F" ?6 {1 O 此外,有些企業為了促銷,與客戶協議約定,在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由於購貨方在壹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壹定數量,或者由於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對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規定,上述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bbs.canet.com.cn/ y" j8 ^% O* `$ a0 m
會計處理時,銷售方應沖減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購貨方相應沖減已售和庫存商品的成本,同時轉出進項稅額。
增值稅業務會計怎麽處理,謝謝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