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範圍不同:
(1)材料的采購只在材料的計劃成本核算下使用,借方記入采購的原材料或貨物的實際成本,貸方記入儲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期末的借方余額為借方余額,反映了企業的在途物料。
(2)原材料在計劃成本或者實際成本核算下都會使用的科目,在計劃成本下,核算的是入庫或出庫材料的計劃成本,在實際成本下,核算的是入庫及出庫材料的實際成本。
2、定義不同:
(1)“原材料”科目核算企業庫存的各種材料,包括原材料和主要材料,輔助材料,購買半成品,維修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的計劃和實際成本。
(2)材料采購是反映和監測物資采購資金使用情況、核算外包物資采購成本、確定物資成本差異(物資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差)的會計科目。
擴展資料:
原材料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購進並驗收入庫的物資,按照計劃成本或者實際成本借記或者貸記。材料采購或在途材料按實際成本入賬。材料成本差額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額借記或貸記。
(2)自制並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生產成本”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並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3)生產經營所使用的材料,應當記入“生產成本”、“制造成本”、“銷售成本”、“管理成本”等科目,並計入“生產成本”、“制造成本”、“銷售成本”、“管理成本”等科目。
材料采購的主要賬務處理:
(1)對於已經支付或已經簽發並接受商業匯票的收據(包括付款或開立,接受商業匯票的收據),應按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分別匯總,按計劃成本借記“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
(2)對於尚未收到發票賬單的收料憑證,應按計劃成本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做相反分錄予以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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