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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是否獨立自負盈虧?

不壹定,有以下幾種情況:

1.總公司投資設立分公司。如果公司是獨立法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2.分公司按分公司註冊,總公司統壹核算的,公司自負盈虧。

3.分支機構是否自負盈虧取決於註冊的性質。

獨立核算是“從屬核算”的對稱。對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或預算執行過程及其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核算。有壹定資金量能辦理對外結算、能獨立編制計劃、能單獨核算盈虧的企業,壹般實行獨立核算。實行獨立核算的單位稱為“獨立核算單位”。獨立核算單位通常設置單獨的會計機構,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包括會計科目、使用的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編制的會計報表、分析檢查的方法和程序等。建築企業壹般以公司為獨立核算單位;工區(辦事處)廠、站或施工隊是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內部獨立核算單元所屬的施工隊、車間為內部核算單元。

自負盈虧的企業或經濟組織實行獨立經營和核算,對自己的經營成果和盈虧承擔全部或相應的經濟責任。商品經濟的必然產物,企業作為獨立經濟法人的重要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