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記賬前和記賬後的更正方法。
1.記賬前:記賬前如發現錯誤,可重新填制記賬憑證或在記賬憑證上劃叉更正。
2.記賬後:結賬前和結賬後需要區分。
(1)結賬前:要分清記賬憑證是否有誤。結賬前,各賬簿的金額和余額尚未結清,損益科目尚未結轉,財務成果尚未分配。因此,會計憑證沒有錯誤,只有登記賬簿的錯誤可以通過劃勾來更正。必須註意的是,劃線更正是指在賬簿中錯誤的文字或數字上劃壹條紅線,在紅線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數字(用藍色書寫),記賬人及相關人員在更正處蓋章。對於錯誤的數字,都要用紅線標出來糾正,而不僅僅是錯誤的數字。對於文字錯誤,只能劃掉錯誤的部分。
①會計憑證沒有錯誤:應采用交叉更正法。所謂會計憑證無差錯,是指會計憑證的科目和金額沒有錯誤。無論是賬目錯誤還是金額錯誤,都是會計憑證錯誤。
②記賬憑證有錯誤:可采用紅字更正法或補充登記法。(這裏必須說明的是,在實際工作中,這種情況下,通常是更換錯誤的憑證,利用劃線修正法修正賬簿記錄)。
⑵關閉後:數字不能劃叉修正。這是因為結賬後,金額和期末余額已經結算,財務結果已經結算。如果采用交叉更正,錯誤賬簿中的金額和期末余額必然要重新結算,可能會造成重算和結轉,所以只能采用紅字更正法或補充登記法。不過結賬後,如果只是文字錯誤,還是可以用劃線的方式改正。
壹、紅字更正法,適用於:
(壹)當年發現已記入賬簿的會計憑證會計科目有誤,導致會計憑證有誤的;
(2)會計科目正確,賬簿記載金額大於應記載金額,造成會計差錯。
紅字更正方法如下:當會計憑證的會計科目有誤時,用紅色填制壹張與原會計憑證完全相同的會計憑證以表示原會計憑證已作廢,再用藍色填制壹張正確的會計憑證進行相應記賬;當會計憑證的會計科目正確,且入賬金額大於待入賬金額時,應根據多入賬金額,用紅字借入與原會計憑證完全相同的會計憑證,以沖抵多入賬金額,並相應記賬。
B.補充登記法。
記賬後發現記賬憑證填列的會計科目正確,但當入賬金額小於待入賬金額時,采用補記法。
補充登記的方法是:根據少記的金額,用與原記賬憑證相同的科目編制藍色記賬憑證,以補充少記的金額,並相應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