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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合作經營合同

餐飲合作經營合同

在當今發展中國家,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明顯,簽訂合同可以通過法律保障我們的合法權益。那麽問題是,我們應該如何起草合同?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餐飲合作社經營合同。歡迎閱讀收藏。

餐飲合作經營合同1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就眉縣新桂街盛成酒樓的經營達成壹致,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壹條合夥企業名稱的主要營業場所為:

合夥企業名稱:盛成酒家營業地址:店面號。梅縣新縣新桂街。

第二條經營場所面積:壹至四層餐廳,總面積約平方米。

第三條合作項目及範圍:中餐及其他服務。

第四條餐廳總資產評估:餐廳原為雙方共同經營。目前,餐廳資產評估值為36萬元,包括餐具設備裝修及其他資產,經甲、乙、丙三方認可..

第五條:持股比例:甲、乙、丙三方各出資654.38元+20萬元參與經營。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後,甲、乙、丙三方按股權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

第七條收益分配:不包括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和獎金、稅收和其他費用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夥創收盈余根據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按比例分配..

第八條債務承擔:合夥企業經營過程中產生債務的,合夥企業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先行清償;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的,按照合夥人的出資比例承擔債務。

第九條:債務人協議:本合同簽訂後壹年內,各方不得退夥。甲、乙、丙三方對餐廳資產進行重新折舊並三方確認後,同等條件下退出方按折舊後的股權比例進行分配,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十條合夥企業負責人和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其職權為:

1開展對外業務和簽訂合同:

2.對合同項目進行全面的日常管理;

3輸入購買常用商品的經營價格:

4 .合夥債務的支付:

第11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 1.對合夥企業事務決策和具體經營活動的監督權,由合夥人決定。

2.合夥企業有權分配合夥企業的利益;

3.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利益的分配,應當按照出資比例的約定進行,合夥企業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所有。

㈡合作夥伴的義務

1.根據合夥協議維護合夥企業財產的統壹;2.分擔合夥企業經營虧損的債務;

3.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12條:禁止的行為

(壹)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如果公司的利潤歸所有人所有。

(二)合夥人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三條:合夥企業的終止和清算:

(壹)合夥企業因下列原因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3。合夥事務已經完成或者不能完成;4.被依法撤銷的;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夥企業的清算:

1.合夥企業解散後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在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律師和會計師作為清算人。15天內

3.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合夥企業所欠職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關閉

4.結算後如有盈余,按甲、乙、丙三方的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5.合夥企業發生虧損,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時,按照合夥人的股權比例進行分配和承擔。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爭議應由合作夥伴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眉縣法院。

(1)經雙方協商壹致,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與本協議相抵觸。

(2)本協議壹式三份。每個合夥人持有壹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簽約時間:年月日

餐飲合作經營合同二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的優勢,* * *致力於打造餐飲業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 *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合作意向達成壹致,成為合作夥伴。現就具體合作事宜及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壹條合作目的:* *共創餐飲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餐廳融資、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壹萬元。乙方出資人民幣壹萬元。

2.雙方出資應在餐廳成立前10天內全部付清。如有壹方逾期未付清,則不享有餐廳合夥人的權利,不能參與餐廳的利潤分配。

3.合夥期間,雙方出資均為* * *自有財產,不得隨意要求分割。合夥關系終止後,雙方出資仍歸個人所有,屆時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壹)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期間的壹切決策應由雙方協商決定。甲方是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其權利和義務是:

①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簽訂合同;

(二)合夥企業的日常管理;

(3)餐廳成立後,享受工資20xx元/月;

(四)清償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參與管理;

(2)餐廳成立後,享受工資20xx元/月;

(3)負責會計職責。

第六條合夥期間的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

1.剩余分配以出資額為基礎,按比例分配。利潤是餐廳總收入減去總支出的盈余,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優先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按照雙方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入夥、退夥的出資轉讓

1.職業:

(1)需要承認本合同;

(2)經雙方同意;

(3)落實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退出:

(1)第壹年內不得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出;

(3)退夥,必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並征得同意;

(4)退夥後,按照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無論如何出資,均以貨幣結算。

3.出資轉讓: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出資可以以原出資額為限向對方或者第三人轉讓。

第八條合夥關系的終止及事項

合夥因下列原因之壹終止:

(壹)合夥期限屆滿;

②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三)合夥企業已經成立或者不能成立;

(四)合夥企業違法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決定解散。

2.合夥企業終止後的事項:

(1)立即推薦清算人,邀請中介機構(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有盈余的,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剩余財產按比例分配。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的物品可以固定價格出售給壹方或第三方,價格參與分配;

(三)清算後有損失的,無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財產清償,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應本著有利於餐飲業發展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壹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協商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壹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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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合作經營合同三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同意合作在#開設餐廳,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合作合同如下:

1.上述地址的合作期限為年,從年至年。

2.上述地址的總投資由乙方單方面支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資、裝修費、所有設備等所有費用。合作期滿後,店鋪及設備歸乙方所有..

3.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5萬元的加盟費;合作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啟動資金人民幣20000元,其余每月支付人民幣10000元,作為店內利潤。

4.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有專門團隊協助乙方建立店鋪,並提供:

1付費:店鋪設計圖紙及廣告內容(僅甲方負責設計);材料、器具、服裝樣品。

免費贈送:壹套業務手冊;材料采購計劃;對加盟店的主要員工進行集中培訓和考核,使其工作能力達到開業要求。

甲方有權在營業額的15%範圍內調整工人工資。

6.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

1店鋪每月營業毛利率達到40%至44%,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管理費為每月營業額的3%;

2.店鋪毛利率每月達到45%至46%,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管理費為每月營業額的5%;

3.店鋪毛利率每月達到47%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管理費為每月營業額的6%;

每月凈利潤歸乙方所有..

本合同壹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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