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機制是壹種未被發現或預防的錯誤,是壹種審計人員未發現的風險。
未能察覺重大錯誤的風險:最狹義的審計風險對審計事項作出錯誤判斷,甚至發表與事實相反的審計報告,使重大錯誤或舞弊無法被揭露,受到有關方面指責並遭受某種損失的可能性。在考察審計活動結果的可能性時,不僅有錯誤判斷正確的情況,也有正確判斷錯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