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問題的通知
魯財會〔2011〕52號
各市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會考〔2011〕1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壹、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壹)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
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於2012年5月12、13日舉行。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初 級 資 格 中 級 資 格
5月12日 9:00—11:30 經濟法基礎 9:00—11:30 財務管理
14:00—17:00 初級會計實務 14:00—17:00 中級會計實務
5月13日 9:00—11:30 經濟法
三、報名條件
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及有關文件規定,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壹)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在我省報名的,必須持有山東省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並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壹)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壹)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並具備第(壹)條所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合計年限,其截至日期為2011年12月31日。
(六)對符合《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壹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於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於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壹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四、收費標準
按照魯價費〔2004〕196號文件的有關規定,考務費每人每科46元。
五、報名方式及有關要求
2012年度全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考生登陸山東會計信息網(www.sdkjxxw.cn)註冊個人信息,按要求填報。網上填報信息完畢後務必在規定時限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在規定時限內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後,整個報名過程方為完成。
(壹)網上填報報考信息
報考人員於10月29日8:00至11月13日22:00登錄山東會計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個人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時,下載兩份《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考生本人在“承諾書”簽字確認後,由考生所在單位簽署審核意見並加蓋公章(此表壹式兩份,壹份考生個人留存,壹份交報名確認點)。參加各類機構培訓的考生,不得由培訓機構代為資格審核蓋章。
(二)現場確認
報考人員於11月2日至11月16日到各報名點現場確認。考生需提供《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居民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及必要的經濟、統計、審計資格證書等證件原件。
省直報名確認地點:山東財經大學(籌)繼續教育學院(濟南市舜耕路40號),聯系人:李冰,聯系電話:0531-82617581。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照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屬地原則確認。各地區報名確認點,由各市財政局自行安排。各市要安排好本地區現場確認工作,於10月29日前將報名確認點信息(名稱、地址、咨詢電話等)對外公布,並將確認點信息及值班人員、聯系方式報省財政廳,省財政廳將在山東會計信息網公布。
(三)網上繳費
現場審核通過後報考人員於11月17日22:00前登錄山東會計信息網網上報名系統通過網上銀行自行繳納考務費和教材費,未在規定時限內繳納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四)打印準考證
2012年4月30日至5月12日,考生可登錄山東會計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由於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實行連續兩年滾動管理,2011年度通過部分中級考試科目的考生,在2012年度考試報名時請正確填寫個人姓名和身份證號,以獲取本人2011年度考試的“檔案號”。因填寫錯誤導致2012年的考試合格成績與2011年的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後果自負。
(六)各級財政部門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
對於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重點審核是否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證書、是否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生信息表是否有單位簽署審核意見並蓋章等。
對於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重點審核第壹學歷之後的工作年限(非全日制學歷或學位前後工作年限累計計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註冊年限、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註冊單位與考生信息表上的工作單位是否壹致等。
對於1987年9月1日以後出生報考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生,各考區須單獨審查嚴格把關,並留存考生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備查。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考生,要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嚴肅處理。
(七)各級財政部門要充分利用網站等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將報名點的設立情況、報名時間和有關考試政策及時通知廣大考生,盡量避免漏報、錯報情況發生。
(八)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
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使用2012年度新考試大綱。有關考試用書征訂事宜將另行通知,考生可登錄山東會計信息網(www.sdkjxxw.cn)查詢相關信息。
各市要高度重視考試服務工作,加強對2012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發行工作的組織管理,以認真負責的精神為考生應考提供正版學習材料。
六、證書發放
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資格審核貫穿於考試組織實施全過程,考生領取證書時須出示經單位審核蓋章的《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等材料。合格證書發放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七、信息管理
各市財政部門務必於2012年2月10日前報送《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附件1);2月24日前報送《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附件2)及考點考場設置情況,全省統壹編排考場。
八、考試組織實施
(壹)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精心組織,認真執行各項考務規定,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做好考試各個環節的工作。要進壹步加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的執行力度,嚴肅考風考紀。
(二)做好網上報名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學習,組織好工作人員培訓,做到熟知網上報名流程,熟練操作報名軟件,認真核對照片等報名信息,按照有關要求,嚴格把關,安排好現場確認工作,及時匯總和上報有關數據,並做到安全、保密。
(三)抓好巡視檢查。各級財政部門要進壹步完善考試工作監督機制,***同做好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落實責任制度。為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省財政廳將與各市簽訂考務工作目標責任書,抓好各項目標的落實。各市要建立健全考務工作責任制度,明確工作責任,特別是要抓好試卷安全保密、考場考風考紀的責任落實,確保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圓滿完成。
二○壹壹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