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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會計

股份支付通常涉及四個環節,即授予日、行權日、行權日和出售日。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協議獲得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批準的日期,行權日是指行權條件滿足且職工或其他方有權從企業獲得權益工具或現金的日期,行權日是指職工或其他方行使權利並獲得現金或權益工具的日期,賣出日是指股票持有人賣出其行權獲得的期權的日期。

(1)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

以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服務的,按照權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計量,以股份支付換取其他方提供服務的公允價值計量。

對於立即可行權的權益結算股份支付,取得的相關服務在授予日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同時計入資本公積中的權益溢價。

對於有等待期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不做任何會計處理。在等待期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取得的相關服務應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同時計入資本公積中的其他資本公積。行權日根據行權情況確定股本和股本溢價,等待期內確認的其他資本公積結轉。

(2)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對於立即可行權的現金結算股份支付,應當按照授予日企業承擔的負債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和負債的成本或費用。

對於有等待期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不做任何會計處理。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以可行權的最佳估計為基礎,將當期取得的服務按照企業承擔的負債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同時計入負債。可行權日之後,不再確認成本和費用,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