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是用來生產產品的,也是有成本的。它的價值,就是他的成本,需要計入到產品的成本中去。需要攤銷。這就是固定資產為什麽要計提折舊的原因。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他的成本攤銷的期限不應該僅僅是壹年,而是他的使用期限。因此需要合理估計每個期限要攤銷的成本,這就是每年的折舊額和攤銷額。如果在購買時直接全部攤銷,則當年費用很高,利潤減少,而以後年度利潤高估。這都是會計所不允許的。固定資產的壹個主要特征是能夠連續在若幹個生產周期內發揮作用並保持其原有的實物形態,而其價值則是隨著固定資產的磨損逐漸地轉移到所生產的產品中去,這部分轉移到產品中的固定資產價值,就是固定資產折舊。壹、固定資產折舊理念的來源對於企業來說,有壹個簡單的公式,收入-支出=利潤,固定資產實際上也是企業花錢買來的,所以也是壹種支出,但是往往這種支出金額很大,而且受益期很長,如果將此支出壹次性計入某個月,會導致當月明顯虧損,而實際上當月從該固定資產得到的受益不會這麽多,同時,其他受益的月份,又沒有體現應有的支出,所以,將固定資產入賬後,在受益期內平均其支出,按月列支。二、固定資產計提折舊註意問題1.註意計提折舊的範圍,按現行企業會計準則規定,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a.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b.按照規定單獨計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c.處於更新改造過程中的固定資產。未使用的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工具器具、季節性停用也要計提折舊。2.註意再計提固定資產這就是應考慮固定資產減值準備。3.註意折舊期間跨年度時年折舊額的確定。三、固定資產何時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額大小受計提折舊基數、凈殘值、折舊年限、折舊方法等因素的影響,《企業會計準則》(簡稱準則)和《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簡稱稅法)分別對固定資產折舊的提取作了相應規定。只有把握固定資產計提舊的因素,才能保證計提的折舊額正確,納稅不受影響。現就影響固定資產折舊額的各因素分別從準則、稅法作以比較。全面把握影響固定資產折舊的因素,能保證計提的折舊額正確,但企業在實際生產經營中,還會遇到壹些例外情況,現從以下幾種情況來說明如何計提折舊。四、固定資產折舊計提會計準則規定,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並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後,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電信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215號)規定,電信企業因按實際竣工決算價值調整原暫估價或發現原計價有錯誤等原因調整固定資產價值,並按規定補提以前年度少提的折舊,不允許在補提年度扣除,應相應調整原所屬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相應多繳納稅額可抵頂以後年度應繳的所得稅。也就是說,稅法要求固定資產的價值確定後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暫估價值,並按規定補提(沖提)以前年度少提(多提)的折舊,應相應調整原所屬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折舊僅僅是成本分析,折舊不是對資產進行計價,其本身既不是資金來源,也不是資金運用,因此,固定資產折舊並不承擔固定資產的更新。但是,由於折舊方法會影響企業的所得稅,從而也會對現金流量產生壹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