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退市有三種指標,即交易指標、財務指標和規範性指標。交易指標指定交易量、交易金額、股東人數等;財務指標規定了上市公司的凈利潤。以下是邊肖整理的創業板退市情況,僅供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創業板有哪些退市情形?
1.法院依法受理公司的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
2.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且公司在股票停牌後兩個月內未披露的;
3.因公司總股本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連續20個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條件,且在規定期限內仍未解決的;
4.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壹只創業板股票被宣布退市後,將進入盤整期。盤整期間,投資者可以賣出股票,但盤整期間賣出的用戶更多。此時股價可能繼續下跌,賣出的人多了,成交的概率就會降低。
創業板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後,每五個交易日發布壹次風險提示公告,最近五個交易日每天發布壹次風險提示公告。退市期間,公司股價每日漲停幅度仍為10%。
用戶平時投資創業板股票需要開通相關權限。開戶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資產日均不低於65438萬元人民幣,且參與證券交易滿24個月。開通後,用戶可以買賣在創業板上市的股票。
創業板的退市條件是什麽?
1.若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該年度經審計的凈資產為負值,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處理”;
2.連續兩年凈資產為負的,股票將被“暫停上市”;
3.凈資產為負的,根據暫停上市後的中期報告而非年度報告決定退市。也就是說,創業板公司只要連續兩年半凈資產為負,就必須退市,而且是直接退市。
新版創業板上市規則規定,創業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條件如下:
(1)連續虧損;
(2)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
(3)凈資產為負或追溯調整導致凈資產為負;
(4)審計報告被否定或拒絕表示意見;
(五)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錯誤或者虛假記載尚未更正。
(六)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
(七)公司的解散。
(八)法院宣告公司破產。
(9)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小於1萬股;
(10)股權分布或股東人數連續20個交易日不符合上市要求;
(11)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上市條件;
(12)公司最近36個月內被交易所公開譴責3次;
(13)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低於每股面值。
和主板市場壹樣,創業板退市也會有壹個緩沖期,壹旦過了這個緩沖期,就會被強制退市。所以作為投資者,看到上市公司暫停上市的公告,就應該割肉,趕緊賣出。
創業板退市的三類指標。
1.交易的退市指數:1。連續120個交易日通過本所交易系統實現的股票累計交易量低於200萬股;2.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低於每股面值;3.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市值低於5億元人民幣;4.連續20個交易日公司股東人數每天少於400人;5.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2.財務強制退市指標:1,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小於1億元,或者追溯重述後的最近壹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小於1億元;2.最近壹個會計年度末經審計的凈資產為負,或者經追溯重述後最近壹個會計年度末凈資產為負;3.最近壹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4.本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3.規範性強制退市指標:1。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且公司在股票停牌後兩個月內未披露的;2.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在股票停牌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的;3.因信息披露或者規範運作存在重大缺陷,被交易所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股票停牌後兩個月內仍未改正的;4.因公司總股本或者股權分布發生變化,連續20個交易日不再符合上市條件,且在規定期限內未解決的;5.公司可以依法強制解散;6.法院依法受理公司的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申請;7.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