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有應收賬款,那麽妳應收賬款這個分錄是怎麽做的呢?
我是這麽理解的:
理論上,妳有營業收入了,就應該做營業收入,如果對方根據合同取走貨物,而沒有給妳付款,妳應該做: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
對方驗貨後,給妳付款了,妳收到了銀行的收賬通知,此時,沖減應收賬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收回應收賬款時,就不能再做收入了,因為妳已經做過壹次了.再做不是重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