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縣教育發展現狀和教師人員配備情況,縣委、縣政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邊遠農村教師120名。
壹、指導思想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的方式。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全縣公開招聘120人,其中12%用於基層項目專業崗位服務。高中教師20人,中學教師30人,小學教師25人,幼兒園教師30人。服務基層項目的特崗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人數要求的,該特崗自動轉入招聘單位同類招聘崗位。
三、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 * *產黨領導,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
2.身體健康,有良好的體貌,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無國家禁止從事教學的相關疾病。
3、年齡壹般在30歲以下(具有中級職稱,幼兒園園長年齡可放寬至35歲)。
4.高中、職業中學招收全日制二等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中小學招收本縣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幼兒園招收本縣全日制中學畢業生。
5、具有相應等級的教師資格證,且專業對口。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招聘崗位壹覽表)
“服務基層項目特崗”招聘對象為:在2012、12前完成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西部大學生誌願服務”服務並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過山西省“選調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服務,並經考核合格仍在職的人員)。其他類比。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規程(試行)》的有關規定,采取考試、考核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壹)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方式、地點
報名時間:截至2013年8月5日下午6: 00。
報名方式及地點:鄉寧縣人才市場(佳寧社區辦公樓6樓)現場報名。
2.資格審查:由縣領導招聘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申請人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申請資格。
3.每個應聘者限報壹個招聘崗位。
4.報名需要的有效證件:報到證、畢業證、身份證、資格證、戶口本和現工作單位允許報名的證明。本科及以上學歷需提供學位證等重要相關證件。未取得證書的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5.凡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報考。
壹、受過刑事處罰;
b、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審查;
c、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或紀律處分,尚未解除的;
d、有虛假行為;
e、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F.根據有關規定不能報考的其他人員;
(2)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的形式。報名人數達不到崗位錄取3:1比例的,招聘領導小組將根據情況研究是否取消招聘崗位或降低開考比例。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總分100,及格線60分。
2.考試範圍:所報職位的專業知識和基礎知識。
3.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專業崗位進行排序。
根據考試成績,按照1:1的比例確定考生。期末考試成績並列的,並列人員全部錄取。
(3)評估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擬聘崗位的要求,充分了解候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以及力所能及的回避需要。根據考核結果,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重新確認。考試不合格者將被取消資格。經審查合格的考生,遞補。
(4)體檢
根據考生成績和考核結果,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山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和辦法(修訂)》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本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如有空缺,不予替補。
(5)宣傳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及相關政策規定,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人選並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空缺職位的公示不會被取代。
(6)就業和待遇
1.公示期滿後,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報行政部門和縣人社局審批,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人力資源行政部門報縣人社局辦理相關手續,確定人事關系。
2.所有受聘人員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計入合同期,試用期滿合格者錄用。
3.被聘用人員享受所報考事業單位崗位的壹切待遇。
4.壹旦正式入職,需要在本單位工作滿5年,才能轉崗。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鄉寧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