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壹般應遵循:
1.指列入成本的費用必須符合法律、法令和制度的規定。不合規的費用不能計入成本。
2.可靠性原則。包括真實性和可驗證性。真實性是指提供的成本信息與客觀經濟事項相壹致,不得摻假或人為增減。可驗證性是指成本核算數據由不同的會計人員按照壹定的原則進行核算,並且都能得到相同的結果。真實性和可驗證性是為了保證成本核算信息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3.關聯性原則。包括成本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時性。有用性是指成本會計應該為管理當局提供有用的信息,為成本管理、預測和決策服務。時效性強調信息獲取的及時性。及時的信息反饋可以及時采取措施改進工作。這個時候,信息往往就變成了無用的信息。
4.分期核算原則。為了獲得某壹時期生產的產品的成本,企業必須將無窮無盡的生產活動按照壹定的階段(如月、季、年)劃分為各個時期,分別計算各個時期的產品成本。成本核算的分期必須與月度、季度、年度會計年度壹致,這樣可以方便計算利潤。
5.權責發生制原則。應由當期成本負擔的費用,不論是否支付,都應計入當期成本;不應由本期成本負擔的費用(即已計入前期成本,或應由以後期間成本負擔的費用)雖在本期支付,但不應作為主要考核成本,以正確提供各項目的成本信息。
6.實際成本計價原則。生產中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動力應按實際消耗的實際單位成本計算,產成品成本按實際成本計算。雖然原材料、燃料、產成品的賬戶可以根據計劃成本(或定額成本、標準成本)加減成本差異調整到實際成本。
7.壹致性原則。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必須在各個時期保持壹致,使各個時期的成本數據具有統壹的口徑、壹致性和可比性。
8.重要性原則。對成本有重大影響的項目應該集中精力,力求準確。對於那些不太重要的瑣碎事項,可以簡單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