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寫 說 明
1、填報範圍:持有山東省(不含青島市及其所屬區、市)各級財
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人員。
2、檔案號碼:無需填寫,號碼自動默認為證件號碼。
3、出生日期:須與身份證上出生日期壹致。
4、全日制最高學歷:按取得全日制畢業證書的最高學歷填寫。
5、全日制最高學位:沒有學位的填“無”。
6、全日制最高學歷所學專業:選修的專業不計算在內;高中、中
專沒有專業分類的填“其他”。
7、非全日制最高學歷、學位、最高學歷授予院校、最高學歷所學
專業四欄為選填項,僅有非全日制學習經歷的人員填寫。
8、非全日制最高學歷:按取得非全日制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最
高學歷填寫。
9、非全日制最高學位:只有畢業證,沒有學位證的非全日制教育,
此項填“無”。
10、正在接受學歷教育:指已被錄取但尚未畢業的學歷教育。
11、現在所在地行政區劃:指單位所在地行政區劃。
12、首次從業資格證書發證機關:以初次取得的會計從業資格證
書上的發證機關為準。
13、目前會計證書管理機構:指現在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註冊管
理財政機關。
14、會計行政職務:填寫在單位擔任的會計崗位職務。
15、專業技術資格類型: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上的類別填寫;取
得多個技術資格的只可填寫壹個,按最高級別填寫。
16、專業技術資格級別:已取得的會計或與會計相近的專業技術
資格最高級別。
17、專業技術資格取得方式:最高級別技術資格取得方式。
18、證號或批文號:取得的最高級別技術資格證書編號或發文文
號。
19、聘任時間:在聘最高級別技術資格聘任時間。
20、高端人才:指獲得全國或省市級領軍人才或區域、行業性拔
尖(領軍人才)。
21、獎勵:個人獲得的獎勵獎項,包括:中央(部)級、省(自
治區、直轄市)級、地區(市縣)級,如:全國先進(傑出、
優秀)會計工作者、省(市)先進會計個人、獲得30年榮譽
證書、“五壹”勞動獎章、勞動模範等。須有證書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