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條件
根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稅[2000]11,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有關文件。
自2005年起,允許港澳居民參加內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居民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本級報名條件的規定,提交中國人民和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高中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及本人近期壹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申請人必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
1,報考初級學歷:具有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歷。
2.通過全國統考取得經濟學、統計學、審計學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註:①會計工作年限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總年限,截止時間為考試年度結束。
(2)其他具體事宜需要根據當地不同情況與當地有關部門協商。
會計職稱考試時間及註意事項: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初級會計實務答題時間為3小時(180分鐘)。
考試的答題形式是客觀題和主觀題相結合,客觀題采用填寫答題卡的方式作答;主觀題用寫簡體字回答。各科滿分為100,各科及格標準由考試當年的標準決定,壹般60分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