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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介紹,過完年就去“外貿業務員”什麽的實習(我是會計)。

壹、自營出口貨物的核算

壹、國內貨物采購業務的會計處理

根據《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為銷售或出口而在國內采購的商品,其原始進價為采購成本,采購商品所發生的采購費用,包括商品到達交貨站和碼頭前支付的各種費用和裝卸費,計入營業外支出。

1.當采購的貨物驗收入庫,同時付款時,

壹使用支票、銀行匯票等票據結算的,

借:商品采購

業務支出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進行核算)

貸款: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

貨物驗收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

貸款:商品采購

(二)采用商品票據等結算方式的,

借:商品采購

業務支出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送貨費)

應付票據(商品進價+進項稅)

貨物驗收入庫後,

借:庫存商品

貸款:商品采購

2、購買商品的溢位和補缺

(1)當采購商品溢出時,

借:庫存商品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找出原因,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A.如果是自然溢出,從“營業外支出”中扣除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款:營業費用-商品盈余

B.當企業同意對供應商經常生產的商品進行采購和付款時: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C.企業不同意彌補采購供應商經常生產的商品的,應當按照剩余金額減少庫存。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款:庫存商品

同時,剩余貨物將作為代管貨物處理。

(2)采購貨物發生短缺和丟失時,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款:商品采購(進價)

找出原因,分別是:

A.屬於正常損耗,所以“進項稅不轉出”;

b .應由供應商、運輸部門、保險公司或其他過失人賠償的損失。

借:其他應收款。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益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C.其他無法彌補的損失(經批準後列為“營業費用”)

借:營業費用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d .自然災害或責任事故造成的損失,在扣除殘值和保險公司賠償後,轉入“營業外支出”。

借:營業外支出

銀行存款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二、出口貨物業務的會計處理

1,貨物寄售出口

(1)離開倉庫裝運時,

出口企業的儲運和業務部門應根據分工,按出口合同或信用證的規定做好包裝等工作,準備好發票、裝箱單等出口單據,並應立即向國外運輸單位發出出庫單,辦理出口準備手續。會計部門根據出庫憑證進行會計分錄。

借:待運待發貨物-××貨物

貸款:庫存商品

(2)導出單據時,

當出口商品已裝船並取得裝船提單或鐵路運單後,儲運部門應根據信用證或出口合同的規定,立即向銀行辦理全套出口單據的提示手續,同時註明出口發票的提示日期,送會計部門進行銷售處理。

借方:應收外匯-有(無)證出口-美元

-人民幣

貸款:自營出口銷售收入-人民幣

(3)結轉銷售進價、

當已發運出口的貨物轉入銀行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立即結轉銷售進價。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商品類別

貸款:待裝運和發放的貨物。

或貸款:庫存商品

或貸款:應付賬款-供應商(貸款部門)

或者貸款:加工品-加工單位-xx商品。

(四)出口收匯時,

銀行收到出口企業的全套出口單證並經核實後,應按規定辦理收匯或托收手續。銀行收到外匯後,按當日即期買入價兌換成人民幣,並出具結匯水單,將人民幣轉入出口企業賬戶,由出口企業作為會計分錄。借:匯兌損益

銀行存款

貸款:應收外匯-有(無)證出口-美元。

-人民幣

2.支付國外費用

(1)國外運費

貨物裝運出口後,出口企業在收到外運單位收取的外幣運費單據時,應向外匯銀行申請外匯轉賬收款人,並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自營出口銷售收入(或紅色貸方)

貸款:銀行存款

(2)國外保險費

出口企業收到保險公司寄來的出口運輸保險單或發票及保險費結算清單時,應作會計分錄。

借方:自營出口銷售收入(或紅色貸方)

貸款:銀行存款

(3)外國委員會

國外傭金是根據出口合同規定的傭金率以傭金支付方式支付的。支付傭金壹般有三種方式:

A.女傭。這是根據交易價格在出口發票上註明的內部傭金。在會計核算上,可以根據出口發票所列的凈付款,視為“自營出口收入”。

B.秘密仆人。也叫發票外傭金,是指在銷售合同中約定傭金率和支付方式,而不是出口發票中所列的傭金。這種傭金通常付給中間商或代理商。付款方式有兩種,壹種是議付傭金,另壹種是出口商收到全部貨款後將傭金匯往國外。會計部門收到業務部門發來的有關單據時,應分別付款方式,並作會計分錄。

借方:自營出口銷售收入(或紅色貸方)

貸:應付外匯賬款-應付傭金

采用議付傭金的,由於銀行已代扣應付傭金,托收時已直接從“應收外匯賬款”中扣除議付傭金,托收時作會計分錄。

借:匯兌損益

銀行存款

應付外匯賬款-應付傭金

貸款:應收外匯-有(無)證出口

采用匯款手續費的,應在收到款項後對外支付,並作會計分錄。

借:應付外匯賬款-應付傭金

貸款:銀行存款

C.累計傭金。是指出口企業與包銷、代理客戶簽訂合同後,在壹定時間內推廣壹定數量(或金額)的某種商品,按其累計銷售額和傭金率支付給客戶的傭金。付款時,做會計分錄:

借方:營業費用-累計傭金

貸款:銀行存款

(4)估算國外費用。

進行季度估算時,應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自營出口銷售收入(或紅色貸方)

貸:應付外匯賬款-應付傭金

其他應付款-預計海外運費

季度預測後,下壹季度實際支付運費溢價時,可先沖銷原分錄,再按上述規定進行會計分錄。

3.支付國內費用

出口商品托運後,發生的運輸和裝載費用,包括貨物從所在地運至邊境口岸的運雜費,憑原始憑證支付,根據費用的不同性質,分別作為相關的營業費用和管理費用處理,並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營業費用

管理費用

貸款:銀行存款

4.出口銷售退貨

貨物出口後,如因各種原因,原貨物被退回或換貨,或退回貨物在國內市場銷售,出口企業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財務處理:

(1)對於已同意全額退貨的貨物,業務部門收到對方提貨單時,應立即交由儲運部門收貨、驗收、入庫,會計部門憑退貨通知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自營出口銷售收入(或紅色貸方)

貸:應收外匯

或貸款:應付外匯賬款

同時,核銷原銷售進價,即:

借:庫存商品

貸款: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已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領出口貨物退稅憑證,繳納退稅款。進行補充支付時,進行以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自營出口銷售成本(消費稅)

貸款:自營出口銷售成本(按征稅率和退稅率的差額計算)

銀行存款

(2)退換貨的,不論部分或全部,貨物復運時,除按上述(1)轉回銷售成本外,均按自營出口核算銷售收入和成本。有時,如果換出的出口貨物品種和數量不變,原銷售進價不會受到太大影響,會計處理也可以簡化。

對已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稅憑證,繳納退稅款。會計分錄同上。更換貨物重新申報出口後,按規定辦理退稅手續。

(三)退運出口貨物轉為內銷的,出口企業除按(壹)進行銷售成本入賬外,還應按照規定持相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稅憑證,繳納退稅款,同時申請辦理出口轉內銷憑證。制作以下會計分錄:

支付應退稅款時,會計分錄同上。

出口企業取得出口轉內銷證明後,應按相關金額計算內銷貨物的進項稅額,並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收出口退稅(按退稅率計算)

自營出口銷售成本(根據征稅率和退稅率之間的差額計算)

出口貨物退(免)稅的會計處理

出口企業將全部出口貨物退稅憑證(主要包括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發票、外匯收匯核銷單、增值稅專用發票、出口貨物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消費稅等。,下同),按要求裝訂成冊,填寫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退稅。

1.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稅時,應根據購買出口貨物專用發票或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註明的金額和出口貨物退稅率計算申報應退增值稅,並根據出口貨物消費稅專用繳款書註明的稅種確定應退消費稅後,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消費稅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自營出口銷售成本(指消費稅)

2.出口企業申報辦理出口貨物退稅手續後,應根據出口貨物的采購金額和稅率與出口貨物退稅率的差額計算出口貨物不能退稅的稅額,並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

3.實際收到退稅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項: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消費稅

4.因不符合退稅規定、退稅憑證不完整或其他原因不能退稅的,應調整出口銷售成本,並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

應收出口退稅-消費稅

5.已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如實際收到的出口退稅與原退稅不壹致,應調整差額,並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

貸項: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消費稅

6.已申報退稅的出口貨物報關或者退運時,出口企業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退運出口貨物完稅證明,並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自營出口銷售成本(消費稅)

貸款:自營出口銷售成本(不退稅)

(按征稅率和退稅率之差計算)

銀行存款

對於出口企業未申報的退運貨物,不應繳納稅款,也不應作上述會計分錄。

[例1]外貿企業自營出口貨物核算

1,某進出口公司,所購貨物已驗收入庫,以銀行匯票方式付款,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1份,註明金額30萬元,註明稅額51萬元,營業費用1萬元。根據有關票據,會計部門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商品采購300,000.00

營業費用10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51,000.00

貸款:銀行存款451,000.00。

貨物驗收入庫,會計分錄如下:

借:300,000.00現貨。

貸款:購買商品30萬元

2.根據合同,出口上述采購的待運貨物——批號為10000打,成本單價為每打人民幣30元(不含增值稅)。會計部門根據收到的出庫憑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待發貨商品-×商品300,000.00

貸:庫存商品-×商品300,000.00

3.上述出口商品的發票金額為50,000.00美元(CIF),會計部根據出口發票的原幣金額和當日或前壹日的銀行即期買入價折合成人民幣(註:65438美元+0 = 8.28元),並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應收外匯賬款-客戶名稱USD 50,000 465,438+04,000.00。

貸款:自營出口銷售收入-×商品414,000.00。

4.結轉上述出口商品的進價,會計分錄如下: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商品300,000.00。

貸款:待發運貨物-×商品300,000.00。

5.銀行收到外匯後,按當日即期買入價(註1美元= 8.26人民幣)折算成人民幣,出具結匯水單將人民幣轉入公司賬戶,計算匯兌損益,並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匯兌損益1,000.00

銀行存款413000.00

貸:應收外匯-客戶名稱50,000.00美元

414,000.00

6.上述出口商品的海運費為港幣25,000.00元(當日售價港幣65,438+0 =人民幣65,438+0.165,438+0元),會計分錄如下:

借:自營出口銷售收入-×商品27,750.00。

貸款:銀行存款27,750.00元。

7.上述出口商品支付海運保險費500.00美元(當日銀行賣出價為65,438美元+0 = 8.27元人民幣),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自營出口銷售收入-×商品4,135.00

貸款:銀行存款4,135.00。

8.上述出口商品向國外中間商支付2%的傭金(按出口交貨日轉售時的銀行買入價1美元= 8.27元人民幣),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自營出口銷售收入-×商品8,270.00

貸款:應付外匯賬款-客戶名稱USD1000.00

8,270.00

9.上述出口商品支付當地運雜費5,200.00元,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費用-運雜費5,200.00元。

貸款:銀行存款5,200.00元。

10.上述出口商品申報退稅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45,000.00。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5,000.00

同時結轉出口貨物不能退稅的稅款,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自營出口銷售成本(不退稅)6,0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

6,000.00

11.由於各種原因,雙方協商同意將上述出口商品全部退貨,會計部門應根據退貨通知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自營出口銷售收入465,438+04,000.00。

貸款:應付外匯賬款-客戶名稱50美元50,000.00

414,000.00

同時,核銷原銷售進價,即:

借:300,000.00現貨。

貸款:自營出口銷售費用300,000.00。

退回的出口貨物已申報退稅的,應支付退稅款(退稅率為15%),並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51,000.00

貸款:自營出口銷售成本(不退稅)6,000.00。

銀行存款45000.00

12,實際收到退稅款40,000.00元,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40,000.00。

貸: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40,000.00。

13.經稅務機關審核,上述出口貨物申報退稅中,5000.00元為企業計算錯誤,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自營出口銷售成本5,000.00。

貸: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5,000.00。

14,企業出口的另壹批貨物因退稅憑證不齊無法退稅,應退稅30,000.00元,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自營出口銷售成本30,00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的進項稅額)

30,000.00

“D”欄用於反映外商投資企業自營出口業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的核算全過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借記信貸

①51,000.00 ⑩45,000.00⑩6000

51,000.00 ∑51,000.00

二、用進口料件加工的轉口貨物的核算

進料加工是指出口企業自行(或委托其他單位)進口原輔材料,自行或委托或定價加工成品後再出口的業務。飼料加工實際上要經過三個過程,即進口、加工和再出口。在會計核算上,再出口的會計處理與自營出口貨物相同,進口、加工、退稅申報處理如下:

進口原輔材料及零部件業務的會計處理

1,報關進口

出口企業應當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和全套進口單證,作出下列會計分錄:

借:商品采購-進料加工-××商品名稱

貸款:應付外匯賬款(或銀行存款)

支付上述進口原輔材料的直接費用,並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商品采購-進料加工-××商品名稱

貸款: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