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項稅。購入產品時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會計分錄為: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銀行存款。
2、銷項稅。銷售商品時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舉例:1、買進壹件衣服100(含稅),賣出去300(含稅)
會計分錄為:購進時:借:庫存商品?85.47?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4.53
貸:銀行存款?100
賣出時:借:銀行存款?300
貸: 主營業務收入256.41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43.59
結轉稅金:借: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銷項稅額)) 43.59
貸: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4.53
未交增值稅 29.06
2、 買進壹件衣服300(含稅),賣出去100(含稅)
會計分錄為:購進時:借:庫存商品?256.41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43.59
貸:銀行存款300
賣出時:借:銀行存款 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85.47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4.53
結轉稅金:借: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4.53
未交增值稅29.06
貸: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43.59
擴展資料:
應交稅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采購物資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應計入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在途物資”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物資發生的退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由運輸單位造成的采購物資短缺,運輸單位予以全額賠償的,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方按這部分物資的價款由“待處理財產損益”轉出,按這部分物資的增值稅由“應交稅費---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予以轉出。
2.銷售物資或提供應稅勞務,按營業收入和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發生的銷售退回,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實行“免、抵、退”的企業,按應收的出口退稅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4.企業本月交納本月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5.企業本月月底有未交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下月繳納時,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記銀行存款。
6.小規模納稅人以及購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生的增值稅應計入材料采購成本,借記“材料采購”、“在途物資”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