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二條規定,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者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工資、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向職工配偶、子女、被撫養人、已故職工遺屬等受益人提供的福利,也屬於職工薪酬。
除上述情況外,以企業年金基金形式為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以及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等股份報酬,都屬於職工薪酬的範疇。在企業會計準則中,職工薪酬的範圍很廣,企業向職工支付的各種形式的款項都被視為職工薪酬。
從實務角度來看,《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的“職工薪酬”的定義,不僅包括“應付工資”這壹科目,還包括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各項保險、住房公積金、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企業向職工配偶、子女、撫養人、已故職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提供的福利、股權激勵等,因此企業填表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