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取款項時,應按歸還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本金”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庫存現金”等科目,然後按應轉銷的利息調整金額,借記或貸記“吸收存款——利息調整”科目,再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利息支出”科目。
存款相關會計分錄
銀行應編制的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或庫存現金
貸:吸收存款——本金
吸收存款——利息調整
借:吸收存款——本金
吸收存款——利息調整
利息支出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或庫存現金
存款解釋
存款是商業銀行以信用方式吸收社會閑置資金的籌資活動。
存款作用
存款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商業銀行通過吸收存款的方式,把大量的、分散的、再生產過程中的間歇資金和大眾的結余待用資金聚成大量的貨幣力量,以支持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2、存款是商業銀行最主要的信貸資金來源,是其發放貸款的基礎。大力組織存款、不斷擴大信貸資金來源,是商業銀行的主要任務之壹。同時,存款是國民經濟各單位、各部門辦理轉賬結算的前提,各單位只有在商業銀行或金融機構存款賬戶上擁有足夠的存款,才能實現與其他單位的經濟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