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人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擁護中國人民的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術條件;
4.身體健康,年齡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具體要求見招聘崗位表備註欄。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得申請:
1.未被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考試、體檢或考察中有違紀或違反承諾行為且服務期未滿的招(聘)用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