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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下簡稱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為計稅依據,依法計算征收的稅種。

1.納稅人及計稅依據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均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根據納稅人所在地實行不同的稅率。稅率為:如果納稅人位於市區,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不在市、縣、鎮的,稅率為1%。根據規定,企業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的適用稅率,按照其納稅所在地的規定稅率執行。

3.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企業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之和)×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算方法有哪些?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在農村的,稅率為1%。

2.按照上述納稅人的地方稅率,按以下公式計算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

3.會計分錄為:會計分錄:借:營業稅及附加貸:應交稅費——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特點是:壹是具有附加稅的性質,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三稅”為基礎,依附於“三稅”,沒有類似於其他稅種的具體獨立的征稅對象;第二,它有特定的目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專項用於城市公用事業和公共設施的維護和建設。

綜上所述,城市維護建設稅(簡稱城建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為基礎,依法計算征收的壹種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四條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稅率如下: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不在市區、縣城、鎮的,稅率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