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最基本的理論,很難解釋,就像很難解釋為什麽1+1=2壹樣。
試著用下面的話解釋壹下,希望能幫到妳:
1,會計原則是基於會計恒等式: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2.在復式記賬法下,壹項業務需要同時由至少兩個相應的科目來反映。
3.所有科目都在會計恒等式的三個內容中。
4、其中,就拿第壹個問題來說:
企業收到某公司投入的新設備,價值100000元。
借方:固定資產100000
貸款:實收資本100000。
這項業務,對於企業來說,增加了壹臺新設備的價值,因此固定資產(資產賬戶)也就增加了。同時,這個新設備是投資人投資的,屬於業主權益。因此,所有權權益也增加了。
固定資產的增加需要通過借入固定資產來記錄(資產類,借方表示增加),所有者權益的增加需要通過實收資本來記錄(權益類,貸方表示增加)。
其他業務可以根據這個分析做相應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