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名稱:本協會中文名稱為“阿拉善SEE生態協會”(以下簡稱SEE);英文名是“society of entrepreneurs &;生態學”,縮寫為“見”。
第二個目的:改善和恢復中國內蒙古阿拉善地區的生態環境,從而減緩或遏制沙塵暴的發生,同時促進中國企業家承擔更多的生態和社會責任。
第三項任務:圍繞阿拉善地區沙塵暴的治理,支持當地各種有助於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的項目。在取得壹定成功的基礎上,我們將在更大範圍內推廣SEE的公益模式。
第四條性質:SEE是由企業法人、公司法人和自然人出資,由企業家領導和管理的公益性、非營利性組織。SEE是從事環境公益活動,根據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經內蒙古阿拉善盟政府民政部門批準成立,在我國憲法、法律和政府規定的範圍內開展工作。
第五條組織原則:學會遵循平等參與、民主決策、權力制衡、公開透明、會員和社會公眾監督的組織原則。
第六條經營範圍:SEE立足於阿拉善地區的環境保護,但業務不僅限於阿拉善地區。
第七條地址:內蒙古阿拉善左奇。
第八條北京辦事處:SEE在北京設有辦事處,負責管理和協調秘書處的工作。
第二章發起人
第九條凡交納10萬元人民幣現金會費以待其成立的,為SEE發起人。
第十條中小企業發起人在發起設立當年自動取得董事資格。
第十壹條見會在自己的網站和出版物上記錄保薦人的情況。
第三章董事和終身董事
第十二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同意並遵守SEE章程,以現金形式向SEE繳納會費人民幣10萬元以上的,可以取得壹年董事會員資格。
第十三條壹次性或累計繳納100萬元人民幣會費的會員,可以成為SEE的終身會員,享受終身會員的權利。
第14條董事和成員的權利:
(1)有權參加董事會成員大會,被選舉或被選舉為執行董事、監事、章程委員會委員、總裁和副總裁。
(二)有權出席董事會會議,對公司章程規定的重大事項進行表決。
(3)有權對所看到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對於各位董事的建議和批評,SEE秘書長將在壹個月內給予明確的書面答復,並通知各位董事。
(4)有權獲得定期查看的財務報表及相關財務資料。
(5)有權免費獲得雜誌上看到的材料。
(六)三名以上董事共同簽字,有權要求秘書長在30日內對SEE項目和財務作出書面說明,有權要求監事會對SEE財務進行審計並公布審計結果。
第15條董事和成員的義務:
(1)遵守見章程;
(2)參加SEE組織的各類公益活動;
(三)出席董事會年度股東大會;
(四)根據需要為SEE提供必要的誌願服務。
第四章聯系成員
第十六條凡同意SEE章程並向SEE繳納65438+萬元會費的自然人、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獲得SEE為期壹年的準會員資格。
第十七條準會員在中國證券交易所沒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決定權,但準會員有知情權。
第十八條成為協會的準會員,必須提出書面申請。準會員有權對SEE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對於任何準會員的建議和批評,秘書長必須在壹個月內給予明確的書面答復。
第十九條準會員有權免費獲取SEE財務報表和SEE期刊資料,並有權參加SEE為會員舉辦的相關活動。
第二十條如果有20個以上的準會員聯名簽署,可以要求秘書長在30天內對SEE項目和資金情況作出書面說明。30名以上的準會員有權要求監事會對SEE財務進行審計並公布審計結果。
第五章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壹條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公司全體董事組成。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壹)表決通過公司章程;
(二)選舉執行理事會、監事會和章程委員會成員;
(三)討論和表決理事會上壹年度的工作總結報告和財務決算報告,審議協會下壹年度的工作計劃;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年度報告;
(五)表決通過公司章程的修改條款;
(六)對公司的解散和清算作出決議;
(七)對公司的分立、合並作出決議。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有半數以上董事出席方為有效。董事會股東大會作出的決議,須經出席董事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對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董事表決,並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過方為有效:
(壹)修改章程;
(二)對公司的解散和清算作出決議;
(三)對公司的分立、合並作出決議。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成員大會於每年10月召開,董事會成員大會根據本章程作出的決議為有效決議。
第二十五條董事不能親自出席股東大會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投票,該代表的意見視為董事本人的意見。如委托除施董事以外的代表出席會議,該代表可作為無表決權的代表出席會議,但無表決權和被選舉權。每位董事只能接受1位董事的投票委托。
第二十六條本會召開董事會會議時,秘書長應於會議召開30日前通知全體董事。秘書處應對董事會的決議作成會議記錄,並予以公布。
第六章執行理事會
第二十七條SEE應設立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由九名執行董事組成。執行董事由SEE理事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執行董事可以連選連任。
第二十八條執行董事任期兩年,由經理大會選舉產生。如果執行董事在任期內因未繳納會費或繳納金額不符合要求而喪失會員資格,其執行董事資格自動終止。空缺席位按照本次執行董事選舉中與會董事的得票順序自動遞補。
第二十九條常務理事會是理事會的常設機構,是理事會的決策和執行機構。
第三十條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執行理事會代表理事會行使職權。每位執行董事擁有平等的投票權。執行委員會的權力和義務如下:
(壹)在與董事會進行書面磋商後,決定項目計劃和財務預算。
(二)負責召集董事會成員大會,向董事會成員大會提交上壹年度的財務報表和工作總結;
(三)從執行董事中選舉行長和副行長;
(四)討論和表決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5)聘任或解聘由總裁提名的秘書長,並根據《財務報酬條例》決定秘書長的職責和報酬;
(六)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七)決定設立會員分支機構、分支機構和代表機構;
(8)審批SEE財務、員工薪酬、項目管理等重要管理制度。
第三十壹條常務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例會,由會長召集並主持。會長可根據情況決定例會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議題。
第三十二條遇有特殊情況,行長可決定召開臨時常務理事會,對有關緊急問題進行討論和表決。
第三十三條如果三分之壹以上的執行董事提議,總裁必須召開臨時執行董事會會議。會長不能召集的,可以委托副會長召集;如果副總裁不能召集會議,提議的執行董事可從執行董事中選舉壹名臨時召集人。
第三十四條召開執行董事會定期會議的通知必須由秘書長在會議召開30天前發送給全體執行董事。當執行局召集臨時執行局時,秘書長必須提前5天書面通知所有執行董事。
第三十五條執行董事會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執行董事出席方為有效。執行董事會的決議須經全體執行董事的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第三十六條執行董事不能親自出席會議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執行董事代表出席表決。如果委托非SEE執行董事的其他代表出席會議,他們可以作為無表決權的代表出席會議,但沒有表決權。每位執行董事只能接受1位執行董事的投票委托。
第三十七條理事會的每次會議都應當有會議記錄。作出決議的,應當當場作出正式會議記錄,由出席會議的執行董事審閱簽字,並向社會公告。如果執行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導致出現虧損,由參與簽署該決議的執行董事承擔責任。但是,經證明執行董事反對表決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可以免除其責任。
第三十八條執行董事在任期內三次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其執行董事資格自動取消。當執行董事因故不能繼續擔任執行董事時,空缺名額按本屆執行董事選舉中當選董事的得票順序自動遞補。
第七章監事會
第三十九條本會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是本會的最高監督機構,由五名監事組成,監事任期兩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四十條監事由理事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從董事中差額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由監事選舉產生。任期內,監事因故喪失董事資格的,其監事資格自動終止。如果監事人數出現空缺,競選監事會的董事將按照得票順序自動增補監事人數。
第四十壹條監事有權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四十二條監事會負責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每年9月30日前,獨立委托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SEE財務進行年終審計,並在董事會上公布。
第四十三條在財務審計中,如果行長任期屆滿,審計應當包括行長離任審計。
第四十四條經監事提議和半數以上監事會成員表決,可以對公司財務進行臨時檢查,並將檢查結果通知全體董事。五名以上董事聯名向監事會提出請求,監事會應委托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SEE財務進行審計,並將審計結果告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五條財務總監必須每三個月向監事會提交壹次公司財務報告。
第四十六條監事發現會長違反本會章程、財務制度和國家法律,經三名以上監事會成員同意,可以提議召開臨時執行理事會和監事會聯席會議,罷免會長,並提請執行理事會重新選舉會長。如有半數以上的執行董事和監事投票表決,可以罷免行長。
第四十七條監事和執行董事發現秘書長有違反本章程、財務制度和嚴重不稱職的行為,經監事會和執行委員會三名以上成員同意,可以請求行長召開臨時執行委員會表決更換秘書長。如果全體執行董事的半數以上投票通過,秘書長可以根據章程的規定被罷免和重新任命。
第八章章程委員會
第四十八條SEE設立章程委員會,負責SEE章程修改的準備工作,負責提出正式的章程修改議案。
第四十九條章程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由董事大會選舉產生,任期兩年,可以連選連任。章程委員會主席由章程委員會成員協商選舉產生。
第五十條董事可以向章程委員會提出修改章程的議案,章程委員會經與行長、監事長、副行長、秘書長協調後,形成修改章程的正式議案,提交董事會表決。
第五十壹條章程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其工作獨立於執行董事會、監事會和秘書處。
第九章總裁和副總裁
第五十二條公司設65,438+0名總裁,總裁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兩位副總統,他們協助總統工作。主席和副主席由執行委員會從執行董事中選舉產生。執行主任應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分別選舉主席、第壹副主席和第二副主席,得票最多者當選。
第五十三條總統不得連任兩屆,但可以每隔壹屆連任壹次。
第五十四條現任行長任期結束後,自動成為下壹任執行董事,並擔任會員發展專門委員會主任。在每隔壹屆會議之後,前主席可以作為理事參加協會的所有選舉。
第五十五條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如會長因故不能繼續擔任會長職務,執行理事會應從副會長中選舉產生新的會長。如果會長暫時不能履行會長職責,會長應指定壹名副會長暫時代替會長履行職責。如果總統因某種原因無法任命副總統代理總統職務,第壹副總統將暫時代理總統職務,直至總統任命。
第五十六條會長對理事會會員大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壹)主持董事會全體會議;
(二)主持召開常務理事會;
(三)負責向理事會提出聘任或解聘秘書長的建議,督促和監督秘書長執行理事會大會和理事會通過的決議和其他計劃。
(4)代表SEE或授權代表簽署合同和文件;
(五)負責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第五十七條會長和副會長的任期與本屆常務理事會的任期同步,為兩年。
第十章秘書處和秘書長
第五十八條協會設秘書處,秘書處是協會的執行機構,受會長和執行委員會領導,受監事會監督。
第五十九條種子基金秘書處設秘書長,主持秘書處日常工作。
第六十條秘書長的任免由會長提名,經理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通過。
第六十壹條分會設副秘書長若幹人,協助秘書長工作。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經主席批準產生。
第六十二條秘書長的權力和義務:
(壹)秘書長主持本會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會員大會或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2)秘書長將SEE的項目計劃、財務預算計劃、財務決算報告、人事管理、部門設置等重要規章制度提交“財務特別委員會”、“項目特別委員會”、“人力薪酬特別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經專門委員會預審並提交執行局表決後負責組織實施。
(三)秘書長直接聘任或者解聘除副秘書長和財務總監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員,並根據《薪酬條例》決定其薪酬;
(4)秘書長協助會長工作,負責理事會、執行理事會、監事會和章程委員會的事務;
(5)秘書長向專門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監事會和理事會大會報告工作;
(6)秘書長負責組織和協調SEE專家委員會的工作;
(七)秘書長負責提出理事會會議實施方案和實施理事會決議並組織實施;
(8)如果秘書長對財務總監候選人不滿意,可向總裁提出罷免財務總監候選人。由總裁決定是否向特別財務委員會提交新的首席財務官候選人。
(9)秘書處無條件配合財務總監和監事會決定的定期和不定期財務檢查。
第壹章XI財務總監兼財務經理
第63條參見應設財務總監1。財務總監負責根據國家有關財務法律法規、公司章程、戰略、董事會、執行董事會決議,監督公司的財務運作。
第六十四條財務總監負責向行長和監事會主席提出改進和完善公司財務制度的建議和報告。
第六十五條財務總監由“專門財務委員會”推薦,董事長提名,監事會審批。財務總監對總裁、監事會主席和“特別財務委員會”負責。
第六十六條SEE設有1名財務經理,負責SEE的日常財務運營管理。財務經理向秘書長和財務主任負責。
第六十七條財務總監應每三個月定期向秘書長、行長、監事會主席和專門財務委員會主任提交季度財務運行監督報告,並負責在網上公示。
第六十八條財務總監可以臨時檢查本企業的財務狀況,並向行長、監事會主席和專門財務委員會主任提交臨時財務檢查報告。
第十二章專門委員會
第六十九條本會設立財務、項目、人力資源、會員發展和國際合作等專門委員會,協助執行理事會指導和協調秘書處的工作。
第七十條本會六位執行董事(除會長和兩位副會長外)分別負責設立和管理專門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對執行局負責。
第七十壹條需要由執行董事會作出決議的,秘書長應當根據業務類別,將表決事項提交相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初審。有關專門委員會初審通過後,由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自行或委托秘書長向常務理事會報告,由常務理事會討論表決。
第七十二條常務理事會可根據需要增設或撤銷專門委員會。
第十三章專家委員會
第七十三條中國電子學會設立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由環境保護、經濟、法律、規劃、輿論、非政府組織以及與SEE業務相關的國際合作方面的專家組成。
專家委員會的類型和數量由執行理事會討論決定。專家委員會成員由秘書長任命,並提交執行理事會討論通過。
專家委員會成員的任期為兩年,與本屆執行理事會同步。
第七十四條專家委員會的專家參與SEE科研、戰略、項目、組織、媒體等事務。
第七十五條種子啟動項目應當由專家委員會的相關專家進行評審。
第七十六條SEE專家委員會由SEE秘書長聯系和協調,秘書長定期向執行理事會報告專家委員會的工作。
第七十七條SEE專家在與SEE合作中應執行利益相關回避原則。
第十四章成員劃分
第78條SEE理事及準會員得因地區、行業或其它原因,設立“SEE會員分會”。
第七十九條本會會員分會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認同本會章程的價值觀和原則。
第八十條會員分會不是獨立的法人,是會員協會的內部機構。
第八十壹條建立SEE會員分支機構,組織者需將分支機構負責人、組織成員及聯系人報執委會批準。
第八十二條會員分支機構自行確定內部機構和業務活動。
第八十三條SEE執行委員會有權撤銷SEE會員分會。
第十五章項目和財務預算的確定程序
第八十四條種子基金項目計劃或財務預算報告草案由秘書長編制,並提交“特別項目委員會”或“特別財務委員會”進行預審。
第八十五條“專門項目委員會”或“專門財務委員會”初審通過後,秘書處應征求全體董事的意見。
第八十六條“特別項目委員會”或“特別財務委員會”應根據董事的反饋意見調整項目計劃或財務預算,並形成正式報告提交執行局批準。
第八十七條執行局收到專門委員會提交的項目計劃或財務預算正式報告後,應召開執行局會議進行討論和表決。
第八十八條項目計劃和財務預算報告經執行董事會表決後,向全體董事公布。
第八十九條在項目和預算執行過程中,執行局可根據情況變化,對總預算進行20%的增減。
第十六章資產管理和使用
第九十條SEE的收入來源於:
(壹)會費和捐款;
(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自願捐贈;
(3)政府財政資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九十壹條SEE募集的資金屬於SEE資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
第九十二條SEE主席、執行董事、財務總監、秘書長和財務經理應嚴格按照執行委員會批準的項目計劃和財務預算進行財務管理。
第九十三條個人利益與SEE利益發生沖突時,相關SEE董事應當主動聲明並回避,不得參與相關事項的討論和決策。
第九十四條中國證券業協會應當嚴格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安全、有效地使用資金。
第九十五條捐贈的物資不能或者不能用於SEE目的的,SEE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並入SEE資產。
第九十六條國家審計署實施的項目,應當公開項目類型、申請和評審程序。
第九十七條公司應當執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98條見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收人辦理交接手續。
第九十九條監事會在公司年檢、變更、變更法定代表人、清算時,應當委托第三方進行財務審計。
第十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資產處置
第壹百條本會因下列情形而終止: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2)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
(3)董事會的表決決定。
第壹百零壹條終止SEE的,應在董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批。業務主管單位審核同意後十五日內,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第壹百零二條公司辦理註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主管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第壹百零三條種子公司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壹百零四條企業註銷後的剩余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註銷前董事會決定的方式用於公益事業。無法按上述方式辦理的,由登記主管機關組織向與SEE性質和宗旨相同或相近的社會福利組織捐贈,並向社會公告。
第十八章章程的修改
第壹百零五條本章程的修改,應當在董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批準,並報登記機關核準。
第十九章附則
第壹百零六條原章程於2004年6月4日第壹屆董事會會議表決通過。2007年7月28日,第二屆理事會第壹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後的章程。
第壹百零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執行理事會。
第壹百零八條本章程規定的“以內”和“不足”不包括本數;“以上”包括本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