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簿記
簿記是運用壹定的簿記方法,將企業、事業單位或個人家庭的全部經濟業務記錄在賬簿上;是指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采用復式記賬法,將經濟業務順序分類登記入帳。登記賬簿是會計工作的主要環節。
二、簿記方法根據簿記方法的不同,可分為單壹簿記方法和雙重簿記方法。
(壹)單壹核算方法
單式記賬法是在經濟業務發生後,只在壹個賬戶中登記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化的方法。單記賬的目的不是衡量,而是控制。從某種意義上說,內部控制是單壹記賬的主要特征。通常只登記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以及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的結算。單壹記賬法適用於經濟個體和業務簡單或單壹的家庭。單壹的記賬方式只能反映經濟業務的壹個方面,賬戶之間沒有形成對應關系。因此不能全面系統地反映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也不方便檢查賬簿的正確性。
(2)復式記賬法
復式記賬是單式記賬的對稱。復式記賬法是將每壹筆經濟業務按照相同的金額同時登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關賬戶中的壹種方法。復式記賬分為借貸記賬、收付記賬和增減記賬。
三、具體流程
1.根據日常業務填寫憑證。會計憑證應附有正式發票。
2.根據會計憑證登記現金簿、存款日記賬和各種明細賬。
3.月份終了,根據月度會計憑證匯總,填制科目匯總表,並根據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如果業務量大,記賬憑證多,也可以按十天匯總,登記在總賬中。)
4.檢查壹下。根據總分類賬中各賬戶的余額和金額填列財務報表。